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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钝初不幸而被刺,刺客幸而破获,一为应桂馨,南京政府之官僚也;一为洪述祖,北京政府之官僚也。乃某报居然断定袁世凯、赵秉钧为犯人,主张其自行投案。此等武断灭裂之言论,吾人决不能谓为合法也。推彼辈之意,岂不以洪述祖曾为北京政府内务部参事,故洪杀人,北京政府之总统、总长皆当目为同谋犯。然亦知应桂馨曾为南京总统府庶务科长、兵站长、沪军都督谍报科科长乎?如洪之罪名可以追溯至袁、赵,则应之罪名何不可追溯至孙、黄、陈其美耶?苟非谋逆证证〔据〕在握,何得袁贼、黎贼口不绝声,如上海《民权报》辈之言论者。[161] 这些批评虽未必句句正确,但由此可知国民党对袁、赵的攻击,非但没能得到其他党派支持,占领舆论、道德与法律制高点,反而使自身遭到了尖锐抨击,究其原因,就在于国民党始终未能通过对宋案证据的切实、理性研究,提出袁、赵即刺宋案幕后主使的确凿证据。 第二,国民党没有能够提出理性解决宋案的方案,他们主张设立特别法庭审理宋案,实际上是将法律解决与政治问题混杂在了一起,结果遭到对手和舆论批评,使自身陷于被动,不得不后退。 国民党既然把袁、赵确定为刺宋幕后主使,不但在舆论上予以攻击,而且主张通过法律手段使袁、赵接受裁判。在宋案证据尚未公布前,《民主报》便发表评论,认为今袁、赵不自投案,益坚国人之嫌疑,是默认为主犯也,是与共和平民为敌也,因此敬劝袁、赵其无自疑,袁、赵其速投案。[162] 宋案经会审公廨预审,确定移交中国内地法庭后,孙中山于4月13日同程德全、陈其美等商议,由程德全拍电向袁世凯及内务、司法两部提出组织特别法庭审理。[163]然而,司法部认为,组织特别法庭与《约法》《编制法》等不符,碍难照办,于4月17日致电上海地方审判厅,要求该厅负完全责任,审理所有一切。[164]国民党方面并未理会。4月21日,程德全再次电陈袁世凯及国务院,要求迅速派委特别法庭正承审官,到上海开庭讯判。[165]4月22日,司法部复开会议,认为国家法律视人民一律平等,故自司法地位观察此案,仍属于刑事范围,当然归上海地方厅刑厅讯问,不便另组法庭;若必另组,即为破害共和法制之见端,司法部为守法起见,决不赞成另组。[166]司法总长许世英坚持司法言法,违法之事决不肯为,呈文大总统,请准予辞职,以免尸位素餐之诮。[167]各省司法界也多致电司法部,一体反对,请该部坚持到底,以重法权,认为宋遯初虽系民国伟人,按照刑律仍不过一平民而已,不能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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