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唐再续_第16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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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8节 (第4/6页)

节度支度营田副大使,知节度事。玄宗立,擢崔隐甫汾州长史,兼河东道支度营田使,迁洛阳令。大历初,张延赏除河南尹、诸道营田副使。大历初,张镒上奏某人为营田判官,得殿中侍御史,权知陇州行营留后事。开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参军一员,阶品俸料一事已上,同军家判司,专知营田。

    以上官职名中营田大使、营田副大使、营田使、营田副使的权利要稍大些。营田判官是营田使的下属官员,不仅判案,还要出使综理营田事务,是控制诸道营田、保证营田收入供应京师的主要官吏。田曹参军事品级同营田判官,专门执掌营田事务。营田官员的设置,有的以一州、一道为单位设置,有的是数州、数道合置;至于军中,则是根据军中人数而定。即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一万人已上置营田副使一人。

    再次就是基层管理组织也不同。

    唐代屯田的最基层单位为屯,每屯的屯田面积大小不等,隶司农寺者,每二十至三十顷为一屯;隶州、镇、诸军者每五十顷为一屯。每屯都设有屯官,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五屯则署监及丞以统之。屯主、屯副,屯监、屯丞即为屯田最基层的管理官。这些屯官多由品官担任,一般“取勋官五品以上及武散官,并前资边州县府镇戍八品以上文武官内简堪者充。”

    营田的基层管理组织,在《长安三年三月敦煌县录事董文彻牒》中说:“其桑麻累年劝种,百姓并足自供。望请检校营田官,便即月别点阅萦子及布,城内县官自巡。”这是说营田的基层管理者在县级有检校营田官,在县之下的乡级有检校营田人若干。他们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检校核实该乡的逃户田地及阕职官人地,以劝人营种,劝种者纳课等。

    再有,督察巡视的职官也不同。屯田、营田在解决军粮及增加国用方面有重要作用,所以,唐朝廷对之很重视,除设置层层机构进行日常组织管理外,还会派中央级的官员不定期地赴地方巡视监督。

    由于畿内屯田直属司农寺,所以,督察官一般由司农卿和司农少卿担任,在每年三月,“卿、少卿循行,治不法者。凡屯田收多者,褒进之”。而州、镇、诸军的屯田,则一般由监察御史分掌,“若诸道屯田及铸钱,其审功纠过亦如之”说的便是这种情况。但也不排除派其他使职督察的情况,如开元二十九年,敕新丰、朝邑屯田,令长春宫使检校。此外,在基层还设立过都巡仓碾河堰判官、屯田都巡使等巡视屯田的官职。

    对于营田事务,则没有常设的巡视官员,只是在出现重大问题时,朝廷会临时派专人巡查。如穆宗时,贺拔志为度支水运营田使,为图功效,虚报营田数,帝乃命主客郎中白行简覆验,志不胜其惧,遂欲自裁。这里主客郎中白行简查验贺拔志营田一事,即属临时指派。

    然而这是朝廷能够正常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实际在黄巢之乱后,朝廷行使职权的范围小了很多。譬如李曜这个河中节度使下,屯田、营田的收入,已经完全不向朝廷上缴,朝廷自然也不会免费派人帮他来管理,因此那批中基层的官吏虽然仍在,但事实上已经并不向朝廷述职,而是直接对节度使府负责。换句话说,这些屯田、营田,都归河中节度使府“自负盈亏”。

    后世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态度很简单:国家财政补贴。换句话说就是拿工商业的利润来补贴农业生产。但是目前有两个问题:一是工商业方面现阶段投资很大,而收益暂时还拿不到;二是补贴的方式,是直接补贴钱,还是以减税来变相补贴。

    李曜于是道:“逃走的不必强抓了,将剩下的田地重新分配,现在剩下多少户,就分多少户,按户平均分配。”

    张全义微微一怔:“会不会多了些?现在逃掉的约莫占了全额两成,这样一分……”

    李曜摆手道:“无妨。”

    张居翰则皱眉道:“人手少而田地广,若是他们种不了这么多地,怎么办?”

    李曜道:“改变征税办法,降低税率,而后多出来的粮食,全归他们自己,节帅府不再额外征收。”

    张居翰二人吃了一惊,张居翰道:“节帅这办法,于民固然有利,但这般下来,军府所得粮食只怕不够啊。”

    李曜道:“无妨,几大水利工程开工之后,河中的水利建设便不比以往,似去年大旱那般的凶年,我河中也就不至于颗粒无收。另外,农业司正在研究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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