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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代江南地区财赋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形成 (第4/7页)
,从江南治水的过程来看,朱棣对原有江南地方官并不信任,所以才派部院大臣赴江南提督。在了解地方灾情时,他也要综合比较钦差和常设地方官等诸方面的汇报和意见,借此监督臣下工作。 比如,赵居任汇报江南丰收无雨,献祥瑞,而巡按御史、浙江按察司官则弹劾赵居任隐瞒江南灾情,朱棣就可以派出第三方势力调查实情,以作为是否批准蠲免的依据。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朱棣的江南政策。朱棣登基伊始,首先将建文朝对江南地区的赋额减免政策推翻,继续维持江南重赋的局面,这跟朱棣“进取型”的内外政策有关。 永乐一朝,征蒙古、征安南、下西洋、迁国都,无一不是劳民伤财的大举动,势必需要江南这个“纳税大户”的全力支持。永乐朝平均3200万石的税粮收入也创造了有明一代的最高记录。 江南官民由于重赋、天灾等压力,难免也寄希望于朝廷加大蠲免力度,因此在报灾时也可能存在高报甚至谎报的情况。 赵居任代表朝廷利益,一定程度上打压报灾级别,客观上有利于维持朝廷的重赋政策和财政收入,使蠲免政策更富弹性。 基于上述原因,朱棣得以纵容“佞上而不恤下”的赵居任在江南地区长期供职。而当赵居任病卒后,朱棣旋即升浙江布政司右参议岳福为通政司左通政,接替赵居任治水督农。 而这个岳福也是个“老疾不任事”之辈,对于江南水利和农务督理作用有限,却也在任七年之久,直到宣宗即位后才被召还致仕。 以朱棣如此善于用人的英主,却连续选择位年老体衰、不作为的大臣负责江南治水督农大任,看似令人迷惑,实乃蕴含深意的“帝王之术”。 当然,除了上面分析的原因外,这也跟永乐中后期,朱棣忙于迁都和北征事宜,对江南疏于管理有一定关系。 永乐三年,江南治水工程结束后,朱棣开始把工作重心放到北方,特别是迁都和北征。 永乐七年北巡,八年、十二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五次亲征漠北,加上营建北京,永乐十五年以后,朱棣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北方度过的,对江南的直接管理十分有限。 南京以太子朱高炽留守,因其陷于与汉王朱高煦的“储贰之争”,自身难保,为免遭猜忌,也不敢有所搌布。 尽管江南地区除原有布按府县、巡按御史监管外,还设有治水督农大臣,但其职权实在有限,供职之人也能力平平,不足以肩负起管控江南财赋的大任。 管理失当加上原有江南官田重赋在北运漕粮后更趋严重,江南田赋逋欠问题日益凸显,并进而影响到仁宣以后的江南政策。 永乐二十二年七月,戎马一生的永乐大帝于第五次北征蒙古途中病逝。 是年八月,朱高炽于北京登基继位。 十二月,监察御史胡启先上疏,对当时以勋戚、太监、文臣联合守备南京的做法提出质疑,其言“南京龙蟠虎踞之势,长江天堑之险,国家根本所在,若使臣下镇之,是授以控御之柄,伏乞命皇太子留守,以系人心,以固邦本。”(《明仁宗实录》卷6) 在永乐朝的二十年余间,长期留守南京的朱高炽,对江南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他深知帝都迁于北方后,难以对江南财赋区采取有效地直接管理。 而清理日益严重的江南逋赋更是刻不容缓,故即位数月后,仁宗就将还都南京提上日程“(洪熙元年二月)戊戌,将还都南京,诏北京诸司悉称行在,复北京行部及行后军都督府。”(《明史》卷8) 四月,以南京屡地震,派太子朱瞻基居守,算是前期准备。 而在此之前,仁宗想到了父亲的老办法——遣官巡视。 所谓遣官巡视,俗称“钦差”,即派臣子代表皇帝巡行地方,以完成某项特殊使命。此种做法,自古有之。就明代来说,洪武、建文、永乐诸朝均有先例。 比如,永乐朝就曾多次派朝臣赴各地“巡视”,其中规模较大的主要有两次,其一是永乐元年派遣监察御史袁纲、给事中朱亮等分诣直隶府州及浙江等布政司,抚按军民。 其二是永乐十九年派吏部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 两次巡视都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前者伴随于“靖难”登基之后,后者则发生于迁都北京,特别是三殿火灾之后,都是为防止政局不稳,确有“安抚民心”之意。 洪熙元年正月,在即位五个月后,仁宗于北京颁布敕令,以南方诸郡“民众远,情难上通”为由,特遣广西右布政使周干、广东按察使胡概、四川右参政叶春巡视应天、镇江、常州、苏州、松江、湖州、杭州、嘉兴八府,“其军民安否何似,何弊当去,何利当建,审求其故,具以实闻”(《明仁宗实录》卷6) 表面看来,周、胡、叶三人均为外省布、按正佐,与永乐年间尽遣部院科道等“朝臣”的做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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