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时空逆流_第贰五一章 陈部长的谋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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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贰五一章 陈部长的谋划 (第3/6页)

民参与的制度,而非只有选举当中的投票行为而已。

    老百姓缺乏民主概念,不单单是缺乏知识而已。知识可以教育,但习惯却得透过示范、探索彼此底线才能养成。而恰恰好,民主制度的建立,最重要的就是民主习惯的建立。什么是民主习惯呢?简单说,就是自由、责任和法律解决三种习惯。人身、财產、思想等基本自由不受侵犯是民主的基石,没有这些就没有独立人格,当然就谈不上民主。中国老百姓习惯表面顺从,背后干譙,根本不敢,也不愿意试探维护自由地法律底线在哪,尤其对官府更是如此,因此恶法良法一体遵守。

    顺从就不会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官员更是理所当然地恣意而为。台湾的经验一开始就是老百姓敢反抗,当然也得政府真正落实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退让政策。知道老百姓能和平表达不满,之后,维护权益的概念才开始深入人心,无论是平头老百姓或是官员,才能形成一种「你抗议,我改进」民主习惯。不过政府的退让是另外一种由上而下建立民主制度的因素,得后面再说。

    有了捍卫自身自由的概念,才会开始担负起公民的责任,从选举、参选到公民复决,在在都需要极大对公共事务的责任感。不然选举就只是买票卖票横行的形式主义;参选就只是既得利益者分赃的游戏;公民复决根本不会通过,因为参与的人数永远低于门槛…。

    台湾的法治一直遭人詬病,除了制度的问题之外,基本上是全民都没有建立起法律解决衝突的概念。美国人任何一件小事,包含邻居太吵,都可以上法庭。但华人就怕打官司,加上打官司成本过高,裁判费、律师费都贵的吓人,在台湾,没有十万台币以上的费用,根本打不起一场民事官司。政府更是推波助澜,不想方设法降低打官司门槛,却反其道而行推动调解制度。其实官司越打,老百姓会越理性,不会让小小衝突演变成像仇人一样,因为大家会习惯:「有衝突,法院见。」自然而然就不会把打官司视为一种报復,而是很理性的将它视为解决纠纷的一种公平合理的仲裁方式。进而司法的威信才能建立,才能真正与行政和立法并行,达到三权分立的目的,不再视为是行政权的附庸。

    由于缺乏这些民主习惯的基础,所以由下而上推动民主制度的基础不存在,因此想像美国一开始就建立较为先进地共和制的机会很渺茫。

    如果要採取上而下的推动,就需要做到两件事,一是掌权者的忍让,或者说妥协;二是建立朝野非武装对话的习惯。前面的概念来自英国,英国王室对贵族和大资本家的退让,才让大宪章有机会通过。后面的概念则是以法国大革命作为反面的教材,法国就是朝野不同阵营的革命党人不断武装对抗,人们觉得不安定,才会让共和制度摇摇欲坠,让集权皇权能不断復辟。

    政治制度通常是不断的演进,民主的歷程也是,想要靠革命就一次到位,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运气非常好的美国,刚开始建国的宪法也只有七条,不能说多完美。但即便靠着不断创造的宪法修正案来改进,最后还是打了一场南北战争,才让整个政治制度稳固下来。美国是如此,缺乏民主政治经验的中国如果缺乏妥协机制所形成的沟通对话管道,那又得打多久的内战呢?光是台湾从解严前,警察对示威群眾,打不还口骂不还手开始;整个街头运动的动盪、衝突,大概还是花了快十年,才逐渐变成嘉年华会式的假日街头游行示威。更何况现今中国,满山遍野都是有枪的草头王呢?

    王绍屏孜孜不倦想要在这个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彻底落实民主制度的初衷,来自于他在刚到这个时代,看到衣不蔽体而且被日军追杀的董家村村民。他知道中国要强大,靠的是科学、经济和军事,但要长期让老百姓有饭吃,过上幸福的日子,却得靠民主。因为只有民主政治能不断反省,纠正制度上的缺失、政府行政的错误。其他制度,无论帝制、寡头,还是什么一党专政…,都完全做不到。要这些尝到权力滋味的傢伙,低头认错,修正他们的施政错误,那真的比登天还难。或许民主制度、议会政治效率比较低,但民间活力将会远远超过政府。小政府、大民眾,其实发展上的爆发力不会输给权力集中制。不过前提是,全民必须先习惯民主运作的方式,否则小政府将会被民间大资本家给控制,大民眾也会被资本家控制的媒体洗脑…,房价高升就是一个例子。政府不敢真正推动实价课税,媒体在高房价时代,还敢鼓吹台湾房价低于亚洲邻近各国,让屋主、建商都有了涨价的期待…。降低房价,办法很多,但国会没人敢立法,连复决都没民眾或团体愿意推动…,原因很简单,缺乏公民责任感,怕得罪人,给自己找麻烦。但其实民主政治就是利益妥协政治,有利益衝突,本来就很正常,但大家不习惯在议会、法院里谈,总是习惯动用檯面下的黑幕动作…。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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