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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8) (第3/3页)
惨重,连狼王也被老将军一刀枭首,死在了战场上,先生猜后来继承狼王之位的是谁? 狄戎部落由大巫地位超脱,主管祭祀与狼王更替,类似于中原的国师,部落领袖称为狼王,狼王下再设左狼主与右狼主,狄戎以左为尊,若狼王死去,一般由左狼主继位。 担任大巫的人选由天定,出生在阴年阴月阴时,且生三目之人是天生大巫。因此大巫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甚至以稚子之身即任巫位的都出现过。 说是三目其实也没有那么玄乎,第三目指的是额心一红痕。新巫出生,老巫会将新巫接到身边抚养,直到新巫能引领部落。老巫便会去往狄戎圣地舍身崖,任由秃鹫啃食,有道是魂归天授。 而狼王狼主则是在部落王族中挑选,捏古斯王姓为须卜。 石修远来了兴致,配合着方同的卖弄猜测道:按理说该是左狼主,这继位的莫非是右狼主?那可真是奇了。 若我说都不是呢?方同凑近石修远面色兴奋神秘兮兮的耳语道。 什么?!石修远这下是真的吃惊了,狄戎在狼王的选择上最看重的便是王族血脉,任你能力如何出众,武力如何超人,只要不是王族血脉,别说狼王就连右狼主都轮你不上。那可是王族中人?石修远赶忙问道。若左右狼主实在难堪大任,大巫有权利在王族中重新挑选。 不不不,都不是,我也是偶然才得知,捏古斯部新任狼王名多吉。方同语气颤抖,像在分享惊天大秘密。 名多吉?那姓呢。 无姓。 啪嗒,石修远手中酒囊落地,他猛然起身,喃喃道:只名无姓,是平民?居然是平民! 狄戎人只有王族和贵族才有姓,平民和奴隶都只有名。 五年前捏古斯老狼王战死沙场,捏古斯部因与常胜军大战一场死伤惨重,此后一年在地位急转直下,别提其余两大部,连五小部都比不上,所幸此部之人凶悍异常,有以一当十之勇才没被吞并了去,但日子也过的艰难。 但第二年新狼王横空出世,这位狼王雄才大略,只用了短短半年时间便一转颓势,在捏古斯大巫的支持下以压制部落中的排外党,开始吸纳草原上的零散人口和说不上名号的小部落。 在狼王种种雷霆手段下,捏古斯短短两年便重振雄风重登三大部落的宝座。 这狼王实在神秘,甚至连有些捏古斯都不清楚自家狼王姓甚名谁。加上手段过人,杀的部落中人头滚滚,石修远也就默认是王族中人,不然哪来的势力支持他如此作为?如今竟被告知是个平民! 方同跟着站起,瞳孔放大的看向石修远,若我说,连平民也不是呢? 第30章 我学生心胸宽广 非王,非贵,非民,为奴。 酒囊里的酒水洒在篝火上,火舌猛然往上蹿出一截,燎断石修远小截衣袍,他一惊忙弯腰从地上抓了把泥灰灭火,后拍了拍手看向手忙脚乱捡拾酒囊的方同,你从哪得来的消息? 方同把酒囊盖上,颇有些自得的指了指自己眼睛,先生,我别的本事没有,念书念书不行,只识得几个大字不做那睁眼瞎,练武虽勤,却生来愚钝,也没大练出个名堂。只有一桩本事是值得称道的,那就是识人。 当下就把他如何发现捏古斯狼王曾是个小奴隶的事爆竹筒一般说来,方同发现这事后曾也与人说过,但人都不肯信这般离奇之事只当他胡言乱语。渐渐的他也就不再提了,如今又遇恩公,还愿意听他这番胡言,自然不敢有丝毫保留。 大概十五年前我曾和侍奉的张家少爷一同出门去采买奴隶,曾遇见一人牙子售卖狄戎奴隶,约莫五六个孩子,都只七八岁光景,其中有个最是瘦弱,胳膊瘦得像芦苇杆。问了人牙子才知道,最瘦弱那个居然已经十岁了。 少爷从未见过狄戎人,一时觉得新奇就想买两个带回家,全当养了两条新奇的狮子狗。后因怕这狄戎人来路有问题。那人牙子拍着胸脯解释,原这群奴隶在草原上被叫做马奴,多是战俘之后,哪怕在狄戎人里也是下贱。好一点的被选去伺候贵族家的牲畜,生的不大齐整的就只能拾捡马粪牛粪过活。 少爷听后,当下就选定了两人,其中就有最瘦弱那人,那小孩儿身上滚满和着粪便的污泥,人牙子也是个不讲究的,也没给清理干净再拉出来买卖。 小孩许是被打的怕了,一言不发,只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巴巴望着少爷,少爷最是良善不过,亲自将小奴隶从抱出恶臭的马棚领回家。给他取名乘风,教他读书认字,教他为人之本,教他礼义廉耻。可谁能想到那乖乖巧巧的小孩居然是个白眼狼,四年后居然趁着采买的机会跑了。少爷因着落第心情欠佳,出去喝了一宿的酒,不幸感染风寒,后又闻待如亲弟的乘风失踪,又焦又忧之下一病不起,只两月光景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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