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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关于陈其美主谋杀宋的报道和评论越来越多,并更多地将黄兴牵连进来,宋教仁之死被说成国民党内以黄、陈为首的一派和以宋教仁为首的一派内讧所致。尤以《国报》为代表,喧传黄、陈杀宋之说最为卖力,进行舆论对抗、淆乱视听之意十分明显,其背后既有袁党之造谣,又有应党为使应夔丞脱罪而对陈其美之陷害。关于《国报》对陈其美主谋杀宋之造谣容后再述,在此之前必须先对应夔丞党徒陷害陈其美之阴谋予以揭露,这就不能不就所谓北京国务院声明进行一番讨论。 二 所谓北京国务院声明的真面目 在各种描述所谓陈其美主谋杀宋的文字当中,有一篇被冠以北京国务院声明的文字,尤其值得注意。该篇文字最初是被学者视为袁方陷害黄兴、陈其美主谋杀宋的证据而使用的,吴相湘在《宋教仁: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中就曾引用过该篇文字,内容如下: 宋在南方主张袁为总统,而己任内阁,陈其美一派深忌之,黄亦恶其不举己为总统,且疑其为亲袁派也,亦欲排而去之。陈于是乘其隙,日嗾其徒,倡为举黄之说,以离间黄、宋之交,而使他日内阁总理之庶归之于己。宋、陈之间,暗潮已极激烈。应本陈旧部,武又黄之私人,适洪述祖因宋争内阁,恐赵不能安于其位,欲败宋之名誉,以全赵之位置,托应求宋之劣迹,应以之告陈,陈乃利用此时机,假应、武之手以杀宋,而归其罪于中央。其用心之狠毒,实为意料所不及。其破案之速,亦由于陈者。盖应、武初不料主使之人忽为反陷之举,遂毫不设备,亦不遁逃。而陈事前既为间接唆使之人,故一索即得也。既获之后,武士英在法公堂已经供出,陈以廿余万之巨款贿通法公堂,将供词全数抽改,复以威吓应,谓能诬赵、洪,则其罪决不至死,且能以巨资相赠。若直供不讳,必置之死地而后已。及移交检察厅后,陈虑武仍如前供,乃毒杀之以灭口,而以巨金贿西医剖验以为病死,于是应益有所惮而不敢言。此皆应亲告其所延之律师,且谓非转移他处不在若辈范围以内,则此案真相,必不可得。渠在监内日夜防护,以巨金赂典狱者,每食必与人共坐,俟人先尝,然后下箸,否则不食,其危险之状,已可想见。黄克强前此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实欲以一手掩尽天下耳目也。既为法部所扼,计不得逞,则以暗杀之说要挟厅长,必欲其入赵以罪。日前竟要求审判官下缺席裁判,宣布赵、洪死刑之请。幸厅长尚未允诺,然闻若辈之意,非办到此层不可。裁判所移转之事,不知是否为法律所许,若能办到,但移至湖北,则此案不难水落石出矣。[25] 吴相湘没有注明该段材料的具体出处,但他在引用前曾写下据北京国务院档案,知袁方对宋案发表之声明,即多方罗织陈英士者一句,可知他把该段文字当成了北京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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