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161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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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页 (第1/2页)

    对于洪述祖之死,傅增湘也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记述,他说:

    君赤面露目,于相法为凶,沪上有小说述君事者,谓其面多横rou,目露凶光,信然。尝免冠抚首示余曰:子视吾状貌,不类重囚耶!是其不免刑戮,固自知之。然终于凶狡不悛,自婴法纲,岂知之而无术以自免耶?盖亦嗜利忘身,倒行逆施而不恤耳。闻临刑前夕,从容草遗书甚详悉,翌晨易僧服,整冠理须,而后就刑,斯亦异矣。[212]

    看起来,洪述祖对于自己的人生结局很早就有预料。在收到大理院的判决书后,他在日记中写下果然定死刑,不出所料之语。[213]他的内心似乎相当纠结,曾留下一联:服官政,祸及于身,自觉问心无愧怍;当乱世,生不如死,本来何处着尘埃。[214]另外,他自入狱后便以诵读佛经为常课,死前从容安排家庭琐屑及身后之事,要家人以僧服为殓衣,并在他死后将所有佛像施舍到常州天宁寺供养保存。[215]或许他内心有所悔悟?但悔之晚矣。

    * * *

    [1]《临时大总统令》(1913年3月22日)、《大总统令南京程都督等电》(1913年3月22日),《政府公报》第315号,1913年3月23日,第305、617页。

    [2]《赏格》,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293296页。

    [3]《刺杀宋教仁案之发端》,《神州日报》1913年3月25日,第6页。

    [4]《破获暗杀宋教仁案续志》,《神州日报》1913年3月26日,第6页。

    [5]陸惠生『宋案破獲始末記』東京、中華民国通信社、1913、25頁。

    [6]陸惠生『宋案破獲始末記』、26頁。

    [7]陸惠生『宋案破獲始末記』、2627頁。关于国民党人寻找王阿法并迫使其说出实情的具体经过,《民立报》曾有如下记述:国民党得种种报告,派员于二十二日晚十二时,令邓引王某至邓之寓所,迫王某登车,送至某公司,由某洋行大班觅得包探头目二人,在旁胁王某说出原委,盖是时邓某尚疑为王某所为,虽一至应家,然并不知其名姓。斯时王某乃说出应夔丞曾令其觅人,并未允所请,此次实未与闻。国民党某君乃取出照片多张,令王辨认,孰为应某所欲办者,王乃指出宋先生之照片。众知决非虚诬,乃偕告卜总巡,要求其捕获凶手。(《英总巡之协缉》,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47页)另据当事人陆惠生记述,王阿法起初担心应夔丞其人很毒,若知吾泄其谋,或以施之宋先生者施之我,因此,当陆惠生询以某大人之姓字时,王嗫嚅不敢言。后经陆惠生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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