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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看看民贼的手段宋案证据之披露(三)请国会议员看看》,《民立报》1913年4月28日,第11页。 [165]《人心不死袁世凯肯避贤路乎》,《民立报》1913年5月3日,第10页。 [166]《人心不死九亩地之公民大会》(1913年5月1日),《民立报》1913年5月2日,第10页。 [167]《某党借题发挥之电报》,《大公报》1913年5月6日,第6页。 [168]希渊译《宋案小言枭雄必须排斥》(四月二十六日《大阪每日新闻》),《民立报》1913年5月14日,第5页。 [169]《袁世凯意欲何为》,《民权报》1913年4月8日,第6页。 [170]《有吉驻上海总领事致牧野外务大臣电》(1913年4月9日,第55号),邹念之编译《日本外交文书选译;关于辛亥革命》,第438页。 [171]《洪述祖之近状》,《顺天时报》1913年4月16日,第7页。《申报》亦报道云:洪述祖在胶州狂言,谓共和系我首功,无我即无共和,宋教仁反叛民国,自可杀。见《专电北京电》,《申报》1913年4月17日,第2页。 [172]《致蔡廷干》(北京,1913年5月5日),〔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第142143页。 [173]《驻守高等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11月8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174]《民贼乱国警电洪犯通电之隐情》(1913年5月8日下午七时北京电),《民权报》1913年5月9日,第3页。 [175]《徐世昌日记》,未刊电子版,1913年4月24日。 [176]《民贼乱国警电言贼狼狈为jian》(1913年4月13日下午九时北京电),《民权报》1913年4月14日,第3页。 [177]《杉村驻德大使致牧野外务大臣电》(1913年4月5日,第26号)、《杉村驻德大使致牧野外务大臣电》(1913年4月27日,第34号),邹念之编译《日本外交文书选译;关于辛亥革命》,第432、443页。 [178]本社驻京特派员寒松:《无限悲观之北京政局》(二),《民立报》1913年5月7日,第6页。 第七章 牵涉宋案各人最后结局 宋教仁被刺消息传到北京后,袁世凯立刻下令,责成江苏都督、民政长等迅缉凶犯,穷究主名,务得确情,按法严办,又要求立悬重赏,限期破获,按法重惩。[1]黄兴、陈其美及闸北巡警局、沪宁铁路局、上海县公署、上海地方检察厅等,也都悬赏捉拿凶手。[2]很快,国民党人就通过古董商王阿法及六野旅馆住客获得重要线索,并报告租界捕房,将应夔丞、武士英抓获。但远在北京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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