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8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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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说明的是,应夔丞的父亲应文森在宋案发生时仍然在世。由于应文森、应夔丞父子多次在上海租界牵涉讼案,《申报》有不少关于其父子二人的报道,从光绪时期到民国初年,应文森的名字(包括几个别名)在《申报》出现过300多次。如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二十五日(1906年6月16日)《申报》提到应文森、应桂馨父子讼案叠叠,[312]宣统元年八月十一日(1909年9月24日)《申报》提到应忠才即应文森,[313]宣统二年三月十四日(1910年4月23日)《申报》提到美商用人魏清涛与洋人禄区控应文森、应桂馨父子租地欠银一案。[314]另外,在上海秘密从事革命活动的陈其美、于右任曾在应夔丞家住过,也认识应文森。[315]可能由于这些原因,应夔丞为了防止刺宋案万一泄露,将其父牵连进去,因而在构造所谓特别法庭陪审员名字时,并没有采用其父之名,而是采用了其祖之名。

    宣告文暗藏玄机之二,在于其暗示杀宋主谋来自北京。

    杀宋之意最初起自何人?案发当时各方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起自应夔丞,根据是,宋教仁被刺前七天,即1913年3月13日,应夔丞曾在给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的信中有若不去宋一语。但如前所析,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早在3月6日洪述祖函中,便已产生杀意,并唆使应夔丞乘机下手,造意杀宋者为洪述祖而非应夔丞。

    从宣告文也可以看出,不论袁世凯、赵秉钧、国民党人,还是后来研究者,都犯了错误。因为在三月初九日,副法官叶义衡和陪审员薛圣渡等,就已经将宋教仁判决死刑了,比3月13日若不去宋函发出早四天,恰在洪述祖3月6日函发出后三天。显然,应夔丞是在收到洪述祖3月6日来函后才于3月9日决定杀宋。而且,由叶义衡(即应夔丞)自称特别法庭之代理主席、副法官,也可以看出,应夔丞背后另有主使之人,即有所谓正主席、正法官在。联系应夔丞在准备寄往各报馆的装有宣告文的信封寄信人位置写下京江第一法廷〔庭〕缄七字这一信息,可知应夔丞所谓判决宋教仁死刑的特别法庭或神圣裁判机关,就是京江第一法廷〔庭〕。这个名字当然也是虚构的,却非凭空捏造,它实际上暗示杀宋是由北京决定的,京江之京即指北京,江则指江苏。北京方面,在应夔丞的头脑中,就是中央,由洪述祖代表中央向他发号施令;但就事实言,洪述祖才是杀宋主谋,袁、赵与此事并无直接关系,关于此点本书第五章将会详论。江苏方面,就是应夔丞自己,时任江苏驻沪巡查长。应夔丞被抓后曾对看役说:余甚望早日判结此案,使余得早日进京,总要做一番大事业,汝不信,拭目以待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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