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60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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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页 (第2/2页)

   最有意思的是,刺宋案发生后,赵秉钧发表自辩勘电,谓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之语,系洪述祖藉解散欢迎国会以恐吓政府,而须于题前迳密电老赵索一数目之语,则为洪以解散该团自任,以便其私图。是时正沪上欢迎国会团发起之初,马迹蛛丝,尚堪寻索。[102]前句解释尚有些许道理,因为洪、应二人所设计的激烈文章确有以危词耸动政府之意,但勘电故意不提洪述祖以怎样的激烈文章恐吓政府。后句云洪以解散该团自任,以便其私图云云,则掩盖了解散欢迎国会团实由政府主导的事实,政府若不打算解散该团,又怎会派洪为特使南下?更有意思的是,在北大历史学系所藏宋案密档中,有一份《宋案证据政府逐条辨明书底稿》,[103]其中写道:

    方是团之发生,曾以团中名单及《宣言书》径致国务院。是时政府莫名其妙,而咸以该团影响统一甚大,听之不可,干涉之又有不能,而应、洪辈乃时以解散之责自任。而不知是团之发生,乃正应、洪辈所发生,欲阳以恫吓政府,而阴则假以讹诈钱财也。政府不察,堕其术中,亦已傎矣。观电文中做激烈文章方有价值及密电索一数目等语,即指《欢迎国会团宣言书》也。其假术售jian之情状,已不必燃犀而可睹矣。[104]

    当时报纸亦有将激烈文章解释为《欢迎国会团宣言书》者,认为是洪、应合演的双簧。如《时事新报》称:该团与应通气,洪亦知之,故洪与应电谓须有lsquo;激烈文章,乃能索价,按其月日,正《欢迎团宣言书》发表前后之时也。[105]《新纪元报》则谓:上海欢迎国会团于二月中旬发表宣言书,应实阴与通谋,外面故猖狂论,以警政府,里面令洪以调停为名,向政府索钱。所谓lsquo;激烈文章,所谓lsquo;价值,及所书月日合之,当时情状丝毫不爽。又云:所谓lsquo;要紧文章,即指欢迎国会团事,所谓lsquo;略露,即指暗告政府,而所露之一句,即lsquo;必有激烈举动六字,言已暗告政府上海欢迎国会团必有激烈举动,不可不防,于是而下面索款之言可以牵入。前后针锋,遥遥相对,阅者正可玩味得之。[106]然而,事实是,《欢迎国会团宣言书》早在1913年1月1日该团宣告成立时便已发表,而北大历史学系所藏袁氏密档中之《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并驳书》又告诉我们,政府对于该团来历其实是清楚的,因该宣言书后明明写着发起人为何海鸣、尹仲材、李元箸、张汉英、江镇三等,与应、洪并无关系。[107]政府辨明书却说接到宣言书莫名奇妙,并说该团之发生乃正应、洪辈所为,激烈文章就是宣言书,可见政府一方面故意隐瞒解散国会团之真相,另一方面采取移花接木办法,将构陷孙黄宋之激烈文章与《欢迎国会团宣言书》混为一谈,并将构陷孙黄宋的责任完全推到洪、应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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