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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2/3页)
家父数年前因一桩冤案入了狱,是何郎中博学广识,替家父洗了这桩冤屈。你是恩人之女,请受我一拜!”惊寒说罢,走至初尘身前,屈身一拜。 初尘喜悦之余,又疑惑地问道:“是什么样的冤案?” 惊寒心想,看来何郎中并未将此事说给人听,连自己最引以为自豪的长女都不曾说起过,不知是因为瞧不起自己这样的商贾人家,还是居功不傲谦逊至极。当下便将蚕豆病的始末略略说了一遍。 “我还买了一本你誊写的《浯溪诗集》,你的字写得真好,你的诗……更好!”惊寒说的有些心虚,他自打买回去之后,根本没看过。 “哎,粗笔陋字,当不得郎君谬赞。” 少顷,便到了沅芷客栈。 初尘嗔道:“怎么说好的回雁客栈,却带我来沅芷客栈,你这人真不守信用!” “你先在沅芷客栈住上几日,再去我回雁客栈。”惊寒有心试探初尘在雁州的行程时日。 “不行,我今日偏要去你家的回雁客栈!” 惊寒面上露出为难之色,心里却高兴地早已上蹿下跳。他回头低声吩咐雁德,“赶紧去,把最好的屋子收拾出来,把能安排的都安排好,别管花多少钱!” “请!” 二人慢悠悠地走到了回雁客栈。一推开天字一号房的房门,满屋子的花香袭面而来,书桌上,摆放着几束带水珠的月季,还有文房四宝。房间里有一架古筝,床上一应用品,都不是客栈中统一用的青灰色,而是换上了闺中女子常用的色系,月白色的纱帐,浅绿色床单被罩和枕套。茶几上,一壶云雾茶正冒着热气。梳妆台的雕花菱镜古朴雅致,玳瑁梳子牛角梳子紫檀木梳一应排列。这看起来哪里是客栈的摆设,分明是女子的闺房!惊寒不由得赞叹雁德办事稳妥。 踏莎放下行李和佩剑,初尘在房里转了一圈。 “雁州城可有什么好玩的去处?” “东湖的风光不错,山清水秀,可泛舟游湖;离原是个骑马的好去处;菱角街是雁州城最繁华的地方。大娘今日先歇息,明日我自当尽地主之谊,陪你游遍雁州城。” 眼前的男子相貌不凡,豪气冲天,谈吐斯文,又对自己又这般妥帖,竟比父亲对自己还好,初尘一时有些心动。 “你,可曾娶妻?我随便问问,倘若你已有妻室,又岂能陪我游城……”初尘语罢,已是面带潮红。 惊寒清清楚楚地看见佳人眼中的些许柔情,使劲按捺住内心的激动之情,“未曾。” 说完这两个字,想起清漪,心头闪过一丝愧疚。旋即又想,今宵有酒今宵醉,莫使金樽空对月。管他娘的什么道德,什么盟誓。自己当年尚未束发,说的话当不得真。再说,清漪不过是一介孤女,哪堪自己的良配,她若愿意留下,自己也不强行打发走,若要闹事,不过三百两银子打发走算了。自己白养了她这些年,已经仁至义尽了。更重要的一点,如今比起初尘,越发觉得清漪就是个白痴,从来听不懂情话,害得自己对牛弹琴尴尬不已,在祖母和母亲眼中也讨不了好。道德从来只用来约束他人,真到了自己头上,有几个蠢蛋会用道德约束自己。一想到这些,心情便舒畅了不少。 第17章 潇湘郡主 惊寒回府时,带回来一个少女,两人牵着手朝佩兰院走去。那少女虽着黛色布衣,但难掩姿色,以至于他们从正在干活的丫鬟身后走过去的时候,那丫鬟蓦然一个转身,喃喃地自言自语道,“这就是书上所说的翩若惊鸿?”少女身后跟着的侍女,背了一把长剑。 “初尘给谭大娘子请安!”少女声音若空谷黄莺,身如临水之柳,她明明身着普通衣裙,但那衣裙却偷了美人三分姿色,愣是显得与众不同。她脸上的肌肤,看起来像是能浸出水珠。她那双眉毛,看起来根本就没画过,但却巧夺天工。 “这是……”谭氏看了一眼所来之人,着实有点吃惊。 “她便是永州何郎中之女,何初尘,那日在知州寿宴上弹奏《将军令》的潇湘郡主。”惊寒的脸上,洋溢着如沐春风的笑容,这种神情,谭氏是第三次见,第一次是带云沾衣回府,第二次是带清漪回府。 “潇湘郡主?”谭氏自然是对那次宴会有印象,“何郎中前几日连夜匆匆赶回永州去了,你怎么在雁州呢?” “娘,我今日去渡口监工,与初尘巧遇,交谈了几句,知她一人只身来雁州,我便带她回来了。”说完后,二人四目相对,眼神都流露出对彼此的爱慕之心。 “郡主,你来雁州有什么事吗?”谭氏有点惊慌,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年已及笄的女孩,突然跟自己儿子出双入对,如果郎中并不知情,那这件事便不好交差。 “大娘子,楚国如今已灭,我也不再是什么潇湘郡主,你喊我初尘就好。”初尘说得极为谦恭。 “娘,你问那么多干啥?跟盘问犯人似的,郡主舟车劳顿,我先带她去祥云阁休息了。” 谭氏的心提了起来,她不敢冒然对郡主问些什么,只好让儿子先把人带了出去,然后着人亲自去一趟永州何府向郎中秉明此事。 谭氏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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