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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第5/6页)
的运作方式各有不同。[注:下附墨制在各地实施的实例分析,以【】为界限,无兴趣的读者请自行跳过。] 【注:墨制在各地的实施。前蜀王建称:“自大驾东迁,制命不通,请权立行台,用李晟、郑畋故事,承制除拜。”王建所谓的“承制”即为天子授权的墨制;又假托“行台”专权故事行以墨制,“权立”之辞可见其心虚。吴国杨行密将天子特使李俨留在淮南,“建制敕院,每有封拜,辄以告俨,于紫极宫玄宗像前陈制书,再拜然后下”。这是依托天子使臣并告拜帝像之后行墨制的一种方式。在后蜀政权中,“俾行墨制,上自藩方之任,下及州县之官,凡黜陟幽明,许先行而后奏”。有些地方政权行墨制而史书不名,赖后世所记。元人柳贯在《待制集》卷一八《吴越国命官墨制》中就载:“秦汉而来,每命一官,辄刻印,使佩之其章绶,率有差等。隋唐军兴,始用板授,后易以告身,又有墨制,大抵趋于便矣。吴越以墨制命官,史既阙书。”论及吴越国行墨制之事,可补史阙。柳贯对吴越行墨制之事乃是“趋于便”的观点可谓一语中的。晚唐、五代所行的墨制实际上就是地方割据者公然抛开朝廷,明目张胆地自行发号施令。 由于晚唐、五代地方权力扩大化,墨制的使用不仅满足于辖内任官,而是扩展到政令运行的各个方面。据《新唐书》记载:“华原,畿。……天祐三年,李茂贞墨制以县置耀州。美原,畿。……天祐三年,李茂贞墨制以县置鼎州。”宋人宋敏求在《长安志》卷一九云:“天祐中,李茂贞墨制以奉天县复乾州,领奉天一县。”宋人江休复《嘉佑杂志》卷一记载:“李茂贞墨制义州。”以上记载都表明,以李茂贞为代表的地方枭雄不仅用墨制任官,还以此颁布诏令,以墨制置州,变更地方行政区划。 还值得注意的是:晚唐、五代时,虽然各地多擅行墨制,但墨制的权威和影响却不同。河东李克用、凤翔李茂贞因被赐李唐国姓,有过多次干政甚至挟天子令诸侯的经历;后梁立国后,他们还以继唐衣钵和反梁领袖自居,所以他们的墨制更具效力。例如,后梁开平二年(908)十一月,割据淮南的弘农王杨渥遣特使万全感赴晋、岐,“告以嗣位”,请求他们名义上的认可。开平四年(910)二月,李茂贞就“承制加弘农王兼中书令,嗣吴王”。以墨制的形式对吴越国王位的袭替加以肯定。而吴王因此“赦其境内”,简直与皇命无异。后梁乾化元年(911)六月,李存勖“遣牙将戴汉超赍墨制并六镇书,推刘守光为尚书令、尚父”。墨制除授尚书令这第一等的高官,在晚唐、五代实属罕见,其权威程度可见一斑。 晚唐割据幽州的刘守光曾云:“方今天下鼎沸,英雄角逐,朱公创号于夷门,杨渥假名于淮海,王建自尊于巴蜀,茂贞矫制于岐阳,皆因茅土之封,自假帝王之制。”一语道出杨渥、王建、李茂贞等割据诸雄“假名”、“矫制”和“假帝王之制”之实。此处的“制”,正是墨制。那么,为何墨制会在晚唐、五代之时大行其道呢?其实,墨制盛行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从天子和朝廷方面而言。晚唐唐廷日衰,业已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因当时形势所迫,为笼络地方势力,赢取他们对皇命和朝权的支持,尽可能地利用他们的力量,而相应授予墨制的权力。如天复中,唐昭宗为了对抗朱全忠,就“书御札赐杨行密,拜行密东面行营都统、中书令、吴王,以讨朱全忠。……淮南、宣歙、湖南等道立功将士,听用都统牒承制迁补,然后表闻”。李克用、王审知等藩镇,昭宗都曾许其承制除官。然而,此时已是风雨飘摇的唐廷将承制除官的缺口一旦打开便无法收拢,各地藩镇不管有没有得到朝廷的授权都打着“讨贼”的名义自行任官,正所谓“纷纷墨敕除官日,处处红旗打贼时”。朝廷限于时局,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姑息任之。 二是从权臣或地方统治者来说。晚唐天子出奔,皇命不达,臣下无法表奏,为了维持政令运行不得已而为之,这应该是最初墨制行使之实。如宋人勾延庆在《锦里耆旧传》卷三所云:“蜀主、岐王承制于隔绝之际,俱非得已,实欲安人。”《十国春秋》也记载道:“自今以后,若且行墨制以布鸿恩,式副群情,无亏大体。所冀设爵待功,免授逾时之赏,允协称霸之宜。”所言应符合当时实际。只不过其后,大唐帝国轰然倒塌,群雄纷起,各自为政,为维护自我统治,墨制方才公然行之。 可见墨制虽然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对皇权和中央集权构成很大威胁。所以晚唐和五代时期,朝廷对墨制进行过系列的整治。唐僖宗曾在中和元年(881)和中和二年(882)两次下诏“不得更议承制者”,意欲收回墨制之权。但高骈等跋扈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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