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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 (第6/9页)
地投资,当然是十分自然的事。唐开元二十五年均田令在法律上承认了商贾可以授田:“诸以工商为业者,永业、口分田各减半给之,在狭乡者并不给”。不难看出,唐朝商贾势力的增长,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的妥协政策。这使商贾可以合法地占有和扩大土地范围。商业资本与土地结合,是中国整个封建社会商人的一条出路,但由于商贾地主的不断兼并土地和农户,又使得长安朝廷的税收,大大减少。长安朝廷为了弥补这一损失,便不得不加紧剥削,建立新的赋税,唐朝的社会经济,于是就出现了停滞不前的现象。 其次,唐朝商贾势力的膨胀,给予封建身份等级和门阀观念猛烈的冲击。随着隋唐以来封建地主经济的长足发展,中央集权的巩固,以及广大人民长期以来反复激烈的阶级斗争,地主阶级内部和社会阶级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突出的表现是门阀士族日趋衰弱,寒门庶族日益强大。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以特定门第作为享受政治和经济上特权的原则已经不存在了。相反,经济力量日益增长而出身寒门的庶族地主参政已很盛行,并在社会经济,政治领域获得越来越高的地位。唐代的富商豪贾属于工商庶族地主集团。因此,一方面,商贾势力随着庶族地主力量的壮大而得以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他们善于营利,聚财也为整个庶族地主势力的上升,提供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唐代商贾凭借其经济力量的不断提高,很多的或者用钱买官,或者以地主的身分通过科举走入仕途,这是促成门阀士族制度瓦解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有一定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阶段,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定政治制度。 商贾为官在唐代初期已经出现。如唐太宗时,安州富商彭通献布五千段供应攻辽东军费,即赐文散官宣义郎名号。河东商人裴明礼,“贞观中,自古台主簿,拜殿中侍御史,转兵部员外,中书舍人,为正五品上”,“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百司奏议,丈武考课,皆预裁焉”,是皇帝亲信,握有大权。唐“王朝得五品官皆升土流”,“五品家,终身高卧,免有徭役,不易得之也”。可见就在太宗规定了商贾所授的官职不得超过的等级,商贾也可获得十分高贵的官品,打破了“朝廷显官须是公卿子弟”的局面。封建法令总是根据统治者的最大利益来加以制定,因此,一般的法律形式经常和特诏相矛盾。如高宗时,大商彭志筠献绢布二万段助军,即“特授奉议郎,仍布告天下”。武周时,酷吏候恩止,原是醴泉卖饼食的商贩,也官至五品,岭南投机商陈怀卿“仕至于梧州刺史”,均成为握有朝廷和地方军政大权的显要官吏。这类现象,实质上是和唐最高统治者贯彻执行打击豪门士族和提拔寒门庶族的方针有关。 自中宗时起,以雄厚财力为后盾,富商豪贾挤入官僚集团,占据了很高的政治地位,商贾入仕的禁令已渐渐消失,肃、代宗时更是商贾贱类,数月之间,上可以达到卿监,下也可以做到州县。不难看出,商贾势力已渗透到国家政治机构的各个部门,使唐朝廷的官员组织成分大有改变。商贾中也有不少以科举为目标,勤奋学习的人,以其优厚的经济条件,通过科举参与政权。如酤酒经商的陈会郎,元和初年考上了进士。 再次,由于得到宦官、藩镇首领的支持,商贾仕进的门路更为宽广。穆宗长庆二年,朝廷以优待将士名义,非正式地取消工商杂类不得入仕的禁令,允许神策军和京外各镇保荐有功将士。如德宗时,太尉李晨权势显赫,曾保举不少京师大商子弟任“膏腴之地重如职”。更近一点,僖宗时,如今的义武节度使王外存,亦出于商贩之家——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位仁兄因为黄巢入长安,使得他家蒙受巨大损失而“首倡勤王之师”,率先起兵南下与黄巢作战,居然最后成为戡乱首功之一。唐末“世为商侩”的吕用之,被淮南节度高骈所重,任其为诸里都巡察使,总掌淮南镇的军政大权。 商贾广泛被任用为吏,热衷于政治权力,以与其日益增长的经济权力相适应,引起士族的极大不满,但商贾势力强大,又使他们无法抵制,正是“名臣扼腕,无如之何”。 而与李曜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见的这位寇思坚寇奉义郎,看来便是此中典型。 李曜闪过一个念头:“能不能‘招安’这个寇思坚?”但转念就被自己否决,站在寇思坚的地位立场来看,自己这个军械监的掌舵人必然是他下意识里最大的竞争对手,而且他在朱温治下混得这么好,岂能接受自己的“招安”?再说,自己拿什么来招安他? 一瞬间,李曜陷入深深地沉默。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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