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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1/2页)
风的肩膀上,应风感觉心中千斤重,他笑了,少年遗世独立,带着黑衣凌厉,还有似水的温柔沉稳。“前辈重托,晚辈牢记,不敢忘”应风答,这是他修仙后,道心最简单坚定之时,答的最沉重的一句话。“进来吧”琅钰转身,领着他的小孙子,这是他的认可,带着不可知的预期,但是修仙界年年代代,不都是这样的成长起来的么?应风站在渭水域外,修仙者的厮杀,这一个月来,他问自己:“杀戮是为了什么?为了更多的权利,更高的地位,这些他都不喜欢,那么他的杀戮是为了什么”为了执念?为了成仙?可如今想守护的越来越多,他就觉得仙路更加难寻。修仙界的风景是不一样的,在修仙界,也同样不是人人都有仙根,不是人人都能修仙,这里也有没有灵根的人,他们都是努力的活着,活在这个其人可以命长几世,自己或许只有百载的世界。渭水城是一个有名的修仙界的俗域。这个清晨,看着渭水域喧闹的集市,家家户户都争相看着音真山的修仙者入驻在渭水域中,带着好奇,警惕,稀奇,不安,应风牵着鸣蛇,和琅钰并肩走过渭水城。应风发现修仙界的世界其实跟凡人界没什么不一样,他就像是看见自己儿时走过的路,一样又不一样。不一样是因为这里即便是无法修炼灵力,也一样有灵力存在,而凡人界即便能修炼也没有一丝灵力罢了。听着琅钰一点点的跟他说着渭水域的点滴,谁家的豆腐好吃,谁家的酒楼珍藏着多年的女儿红,谁家的衣服最柔软,谁家的茶最有味道,说着渭水城一棵挂满红绳的姻缘树,琅钰细数这里的风俗趣闻,少女害羞的把帕子仍在应风的身上。应风抬头,看见一脸娇羞的少女,大喊一声:“好帅!”渭水城域里,谁家少年郎风度翩翩,少女大胆表白的歌声,传进人群里,让应风红了脸。这让他有种恍惚的感觉,像是回到了那个离开的凡人界,一切熟悉又陌生。修仙,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成仙,还是修漫长的生命,修仙过后才发觉,他再也不能融入这世间里了。应风猛然发现,自己喜欢这样的生活,悲欢喜悦,无所顾虑。☆、第三十四章“哪里来的小老鼠,又跑这来偷学练器”血墟老人在自己练器楼外看见彦断了,手里的刀刃,拍在彦断的脸上。看见彦断凶恶的眼神,血墟老人有一刻来了兴趣,他早就发现彦段了,那时候彦断看起来更小,穿的破破烂烂的下人衣服。这小兔崽子不时的就会偷偷来的他的血楼,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在他面前折磨死自己的徒弟,就看见他吓住不敢动的样子,之后一段时间都没再见过他,没想到,时隔不久,他又来了。这小老鼠那双眼睛他很是喜欢,带着嗜血的味道,如今这个小兔崽子长大了,长成狼的模样了。为了掩饰自己的害怕,彦断梗着脖子,看着血墟老人,没有发抖也没有害怕。“我想学练器,像拜您为师”彦断不要命的开口,他想变强,他知道这个血墟老人的弟子多半都被他杀光了,但是他没有别的办法。血墟老人说:“还有人敢来当我的学生,那好,就让我看看你的皮是不是扛的住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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