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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1/2页)
饭的时候,我用枕头把她捂死了。 说真的,枕头这玩意儿也太难用了,我整个人都要抽筋脱力了,她才不挣扎。 我从她身上拿了钥匙,打开了手铐,拎起了电锯。 说来也巧,那天正好赶上姓安的和斯特兰奇学术交流,我一路砍到了会议室,二话不说就直奔姓安的。 结果呢,正所谓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电锯在手也干不过麻醉针啊!斯特兰奇那死秃瓢带的也不知道哪来的特种兵,一针就把我扎晕乎了。 我也是惨,总是被麻醉。 失去意识之前,我听到斯特兰奇对姓安的说,他的研究是错误的,我是个精神不正常的杀人犯,相比研究所,更适合呆在阿卡姆。 于是,再醒来的时候,我就在阿卡姆,什么都不记得的,被秃瓢绑在凳子上准备电击。 再后来,就遇见了你。 我觉得,我失忆这件事情是姓安的干的,可能他怕我把知道的关于实验的事情透露给秃瓢,所以干脆消掉了我脑袋里的记忆,包括实验,包括小白鼠,包括他。 不过,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还是要谢谢他。 如果我没有失忆,你大概不会觉得我是个谜题,也不会对我感兴趣了吧? 所以嘛,这就是天注定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兰兰的前史,终于讲清楚了。 ……累死我了。 这是我写过最惨的女主,包来硬的女朋友可以当第二惨了。 不要说玛雅,玛雅是个意外。 ☆、马耳钉 这听这个悲伤的故事时,尼格玛先生数次产生了想要鞭尸的强烈欲望,不自觉的握紧拳头,把手里的栗子攥碎了。 但是鞭尸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着面前一身轻松的洛兰,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将她的头发别到耳后,用掌心贴着她的脸,由衷的道:“对不起,亲爱的。” 这莫名其妙的道歉搞的洛兰有点纳闷:“这有什么可对不起的?确实放我一个人在这里,我会比较快的想起来啊,要不总跟你在一起,喜悦会冲淡紧迫感的!” 听她这样一说,艾德想起自己暗搓搓的装死不出现,也觉得有点过分,尤其在听到她准确解读了自己的意图之后。 他摇了摇头,如实道:“我以前总是盼着你想起一切,现在看看,也许还是失忆的你比较开心。” “那你是希望我当一辈子智障吗?”洛兰忍不住笑了出来。 其实失忆时的她也并不是智障,就是脑子经常不够用,撑死了有点二。 “蠢的连日历都看不懂的我,怎么配得上尼格玛先生啊?”她掰开他的拳头,拯救出栗子的尸体,接着道,“再说了,我要是一直智硬,也学不会这招,刚才绝逼已经去见我爹妈了。” 之前在哥谭的世界里,艾德仿佛一个次元之主,又控制了时间的流逝,还让戈登警官的子弹变成了小丑娃娃。 这次就没那么酷炫了,她只能把子弹变成个吃的。 全世界第一聪明的尼格玛先生不仅刚刚被骗,现在又无言以对了,放在以前是完全不敢想的好吗? 他看了她半晌,问道:“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之后的打算? 既然斯特兰奇能轻易把她从姓安的那要过来,姓安的还特意消掉了她的记忆,证明他对于斯特兰奇可能是有点怕怕的,不是怕他窃取研究成果,就是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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