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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2/2页)
接下来多半都是厉承和庄父谈事,先是股票到基金,接着就是国家现在的一些政策和国内公司发展常遇到的现状。 “今年都说是比较难的一年,不说赚多少钱,只要能挺过这次风浪就算是赢了。” “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然过去,这是市场规范后的必然结果,像庄总您这样的大企业家有什么可担心的。” “企业家可不敢当,现在还只能称作商人。” …… 大人们聊天,程忆则专注吃着自己的东西。 这家餐厅味道很不错,对于在学校吃惯了食堂的程忆来说,确实是个一饱口福的机会。 四个人吃饭的桌子不太大,不是需要转动的大圆桌,而是长桌,桌上的菜,离得稍远的,她身子前倾手够一下,也勉强能夹到。 起初程忆也不大好意思伸筷子夹桌上离自己太远的菜,但面前的菜都吃的差不多,她见大人们聊得正欢,也没谁注意她,便把爪子小心伸向了对角。 虎皮凤爪,凤爪的皮已经被炸成咖啡色,灯光下泛着淡淡的油光,汁水收的很紧,花生米蒜蓉覆盖在最上面一层,再加上少许绿色葱花的点缀,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程忆舔舔唇,张开筷子,靠,竟然滑了。她捏着筷子的手紧了紧,再接再厉。 结果,夹是夹起来了,但出师未捷身先死,食物还没夹到碗里就掉在桌上。 程忆看着桌上那被她浪费的食物,很心累,就在她纠结还要不要继续再坚持夹时,她瞧见一只筷子朝她碗里伸过来,接着碗里出现她正垂涎的凤爪。 她的视线没有过多追随凤爪,而是盯着出现在自己面前那只好看的手,以及好看手主人的脸。 她见过的帅哥不少,比如她表哥厉承,比如她不知是愧疚还是害怕的许洋,都是一等一的大帅哥。 起初她看到庄瑾时,只是觉得他确实脸和身材都不错,除此之外,并没太多想法。 可眼下,不知怎的,她竟然觉得,对面坐着的男生,是她现实所见最帅的。 程忆啊,你怎么能堕|落呢,怎么能成为花痴呢。 “谢谢。”半晌,她低低说出两个字。 “你还想吃什么,我帮你夹,你放心,刚才我用的公筷。” 我又没说嫌弃你脏。 程忆:“不用不用,我刚才只是不小心手滑,我自己想吃什么自己会夹的。” “不小心连续手滑两次?” 在嘲笑她吗? 程忆垂眸,不在和他说话,默默夹起碗里的凤爪放在嘴里轻咬一口。 算了,看着凤爪这么好吃的份上不跟你计较。 一顿饭,程忆吃的还算满足。 从餐厅出来,厉承忽然对程忆开口,“我公司还有点事,要不你自己打车回去。” 程忆心说明明来的路上还说要吃完饭要带我逛街买东西的,怎么吃完就公司有事了。 “好吧,那我自己叫车。” 她打算自己在商场逛会,反正家里没人,回去也没啥事,平时在学校也都是三点一线的跑,难得出来逛一次。 “表哥,我买点东西,先走了,拜。” 既然她不回去,也就不和厉承他们乘电梯去地下停车场,她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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