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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2/2页)
r>“洗把脸就能吃了。”唐秋叶亲了小家伙脸蛋一口,“快去吧。”谭小睿洗漱完毕坐在餐桌前吃着丰盛的早餐,感觉这是自己记事以来吃得最幸福的一顿早餐了。如此幸福,以至于谭小睿出门前差点忘了把眼镜盒里的谭明哲带上,好在他及时想起来,跑回房间把还迷糊的谭明哲抓起来塞进了兜里。谭明哲被儿子粗鲁的动作弄得一点瞌睡都没了,他飞快冒出头来想发表下不满,但后来想想又不是只有儿子一个人,就又缩回去了。沈唐久倒是往谭小睿衣兜的位置扫了一眼,刚刚……是他眼花吗?怎么感觉那个人偶……动了?去机场的路上,沈唐久发现他们被跟踪了。——是辆黑色的大众车,跟踪技巧还不错,若非他沈唐久是‘久经沙场’的大将,恐怕一时之间还真难看出来。他默默将车子提速,轻巧地在车与车之间穿梭摆尾超车……顺便打开了车子的防护装备,也检查了下自己身上的武器——几把短小的飞刀——以排排站的姿势挂在腰间绑缚的护腰带上。谭小睿坐在后座,扒着窗户饶有兴致地看外面的风景,对沈唐久的神经紧绷毫无察觉。B国这边的风景和A国有很大不同,高楼大厦很多,汽车排着队在马路上拱,半天走不了多远,当然人也多。A国那边的城市大多都是地广人稀,还有一些人有独栋的庄园。他跟爸爸搬家的时候有一次住过庄园——是个葡萄庄园,就在Y市,不知道现在那里有没有人住?他有点想吃葡萄了。跟踪沈唐久和谭小睿的正是之前在A国机场纠缠过谭小睿的女人和去过谭小睿家乱翻的年轻男人。这两人辗转跟到B国B市,沈唐久的大名如雷贯耳,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沈唐久的公司,然后顺藤摸瓜找到沈唐久的住处。当然正因为沈唐久大名鼎鼎,他们不敢擅动,只是暗中观察,如今发现他们离家,这才不紧不慢地跟着。这两人中,男人代号‘白狐’,女人代号‘红鹰’。白狐得名是因为他长相白皙纤弱,却如狐狸一样狡猾。红鹰得名则是因为她喜欢红色衣服,身手如老鹰一般敏捷。谭明哲在他们口中的代号则是‘夜阑’——最喜欢黑色衣服,在夜色阑珊中东奔西走。白狐和红鹰发现沈唐久的车子越来越远,也不敢跟太紧,只好默默地对视了一眼。“他们应该是去机场。说不定还是回A国,那小孩的身份也很可疑。”白狐分析着,“怎么办?混上他们那班飞机先把小孩儿弄到手应该比较容易。”“行。就这么办吧!”红鹰决定道,“我在卫生间埋伏,你负责监视沈唐久。”“在飞机上不太好行动,沈唐久发现人不见了肯定会找,不如就在机场找机会?”白狐想了想又改口了,不过他很快又道,“可他们现在在我们前面,我们到了能找到他们在哪个飞机上都要花费一点时间。在机场动手来不及,只能在飞机上,而且是在快降落的时候,把小孩儿弄到手就撤。”“嗯,听你的。”红鹰坐在后座开始换装,还是红色的衣服,不过这次是制服,俨然一个空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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