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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2页)
稳稳文质彬彬的内敛模样,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去随意招惹别人的无聊之人。但事实却与此恰恰相反,自己不光就住在这片排排低矮如同犬牙般参差交错的歪七扭八,一下雨屋内便会“滴滴答答”地奏起那恼人的交响乐的小平房内,而且和刚刚群肆无忌惮嚣张跋扈的不良少年;或者说和这整片街区里充斥着的,每一个为粗鄙低贱的夹缝偷生者,都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第7章―006―白衣少年有着一个和他外表看起来一样干净纯粹的名字——池森,池水的池,森林的森,别致而又上口。“池森,池森……”回家的路上,齐朝宗将这两个平凡无奇的普通汉字翻来覆去地轻声念叨了好几遍。真是个奇怪而又有趣的名字,齐朝宗在心里暗自想道,仿佛一汪明净澄澈的池水中倒映着的模糊树影,苍翠的树枝盘桓交错着,树梢上洒落着初秋朝阳留下的几星浅黄,树枝于氤氲水雾中缓缓摇曳,牵动着小潭深处埋藏着的那抹袅袅倒影,隐隐约约而又绵延不绝。齐朝宗很快便了解到,池森是本市十一中的体育特长生,和自己一样都在念初三,他来这的目的是为来这附近的一所贵族学校参加联谊篮球赛,顺道才经过了方才的小巷。十一中是一个离这儿有着半个多小时的车程的重点初中,在本市的综合排名虽然也算不上数一数二,但比起齐朝宗所在的那所七拼八凑才组成起来的混乱学校不知要好上几千万倍。从池森光鲜整洁的名牌穿戴中,齐朝宗能猜测到他的家境究竟会有多么优沃;而从池森温文不凡的言谈举止中,他更是能轻而易举地推断出对方所拥有的会是多么超出常人的良好家教。与齐朝宗对纨绔子弟的一贯认知相反,从池森的身上他看不出任何一点膏粱子弟所拥有的不可一世目中无人,生性反而比他所认识的很多人还要开朗大度得多,身上带着股能让人感到莫名心安名的独特气质。因为池森每周六经常会跑到附近的那所贵族学校打比赛,齐朝宗时不时地便会在巷口有意无意地遇见他,对方也从未装作视而不见,反而会颇为大方地主动冲自己笑嘻嘻地点头问好,一来二去,俩人也就熟识了起来。周六的下午,齐朝宗有时会走上二十来分钟的崎岖土路,专门跑到那所土豪云集的贵族学校,独自坐在球场一旁,去观望池森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专注模样。池森的篮球打得很棒,那颗普普通通的橙红圆球,在他的双手间灵巧自如地上下运转着,好似一个活物,一个拥有着生命张力的轻盈活物。凝神,迈步,转身,起跳……伴随着鬓角汗水地滴落,一个漂亮的空心球不偏不倚地砸入框内。让人无可挑剔的完美的跑位,如鹰隼寻觅猎物般的锐利目光,以及每场比赛后露出的满口整齐的白牙和那璀璨夺目的纯净笑容,总能轻而易举地引来一群花痴女的高声喝彩。池森能在球场上势不可挡所向披靡,而齐朝宗能做的不过是在比赛的末尾时,给他递上一瓶特意买好的矿泉水,再收下他的一句例行的“谢谢”。绝大多数的时间里,齐朝宗只是坐在球场的树荫一隅,花费大半个慵懒无趣的盛夏午后,默默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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