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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3 (第4/4页)
我出门时随便穿了一双高跟鞋,红色的,细长的小猫跟,像装满了的葡萄酒杯。踩上去颤颤巍巍,漂亮而危险。我有很多双高跟鞋,但很少穿,只是觉得她们摆在鞋柜里,一双双按照高矮陈列,非常赏心悦目。与其说是鞋,不如说是一件件艺术品,比我的画作更加精致绮丽,比我的文字更为哀感顽艳。 穿高跟鞋的一个好处,我与萧逸接吻时不需要踮起脚尖。但今天这双鞋底很硬,我脚跟站得酸痛,干脆踢掉鞋子,赤脚踩到萧逸的鞋面上,仰着脸主动循他的唇。 我们很喜欢接吻。 他的舌头伸进来,是目前唯一可以占有我的方式。 冰凉干爽的薄荷气息在我们唇舌间萦绕,我慢慢地渡烟给萧逸,渡进喉咙里,再渡进肺里。想让我的烟在他身体里沉得更加深更加久,想让他永远记住我的唇,我的吻。 烟雾缭绕中,一切都是那么柔软轻盈,连脚底也是轻飘飘的,恍若踩在云朵上,时光倒流七十年,可以深陷的感觉,永无止境。 后来我无数次回忆起初遇时的情形,都不得不承认是我勾引了萧逸。我的眼神,我的嘴唇,我的身体,都有着强烈的暗示。我无耻地先发制人,同时也无耻地被萧逸蛊惑。 他还那么年轻,自然那么轻易就沦为人臣。 所有人都以为我和萧逸在一起了。 但其实并没有,我从未承认过他是我的男朋友。我不喜欢确凿的关系,不喜欢将精准无误的定义强行嵌套在虚无缥缈的感觉之上,那样只会招致刻板印象。 我最爱诺兰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试图去理解它,去感受它。 这句话无可辩驳,百试不爽。每次萧逸问我和他之间究竟算什么关系,我都会拍拍他英俊的面庞,真诚安抚道:不要试图去理解,尝试着学会感受。想要理解爱情只会自寻烦恼,感受当下才是聪明人该干的事情。 萧逸本质是个很简单的人,我说一句冗长难懂的话,他只需要听到爱情两个字,就够了。他像只毛茸茸的大狗,将头埋进我的颈窝来回磨蹭,动作亲昵,声音里透着无限委屈:可你什么都不让我干。 我偏头,咬着他的耳尖吟吟地笑:会有机会的,会给你的。 低低诱哄,百转千回。气声流泻,伴呼吸暖风,慢慢吹奏进他的耳朵里。我们之间的关系隐蔽而大胆,克制又疯狂。我享受着背弃世俗伦理的轻松,赤着脚迈进爱情这条河流,小心翼翼又破釜沉舟地试水温。 我从不奢望长久,但朦朦胧胧间也会觉得,留在萧逸身边或许也不错。 那晚被解救出来,我冲完澡站在卧室门口与萧逸道晚安。离开之前,他突然说:你呼吸的样子很美。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我愣了一下子才想起在电梯里曾告诉他,呼吸是有形状的,是吐出来的烟。我们都知道,只有生命才能够呼吸。 不要轻易让它停下来,好不好。 他委婉而温柔,说话像隐喻,眼睛里藏有隐痛,又固执地牵过我的手。左边手腕上缠了很多圈的黑色绳链,就连淋浴的时候也不肯摘下,被水冲刷得湿淋淋。我手猛地一缩想要挣开,他指尖捏得极紧,一圈圈地解下来。 不要躲,不要藏。 我以为他不曾发觉,原来他都知道。 后来孤身一人的时候,站在高层落地窗前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萧逸说的话,想起我一遍遍亲吻着他的脊背,拥抱着他的白衬衫。然后我慢慢地躺下来,耳朵贴紧地面,瓷砖冰凉,音乐又开始响起,依旧像琴弦般缠紧,还有他轻轻的笑声。 眼前漂浮起粉色的云朵,是年少时做过的梦。我又看见了萧逸,喝水时滚动的喉结,抽烟时蜷起的手指,下巴冒出的青色胡茬,还有光洁裸露的后背。想要伸出手指,沿着脊椎骨缓慢地下滑,一直下滑。 无数个日日夜夜,我是如此地想念他。想到快要哭泣。 曼哈顿是梦想。 我靠近了梦想,却开始疯狂想念那一年的北京。我站在这片新的土地上,试图伸手去触摸天空的云朵,一边踮脚努力向上,一边有着强烈的想要跳下去的冲动。 我们总是这样,一边叫嚷着去死,一边又渴求着生存。小心翼翼地,攀爬着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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