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訣劍記之強欲魂者_惡劍老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惡劍老人 (第1/3页)

    

惡劍老人



    「宗主貴安!」

    「嗯,諸位辛苦了」

    青城劍派宗主定須道人往一座小山走去.

    這座小山外頭駐守層層護衛,又有數道巍峨山壁如鐵壁般,將小山封鎖其中.

    如此嚴密守衛,就只為了一人.

    定須道人走到那小山前,朗聲說道

    「悟劍朋友,我今天特地來告訴你個消息」

    「雲門宗人今日入我青城劍派來取你劍訣,所以把那劍訣交給我罷,好讓我能對他交代」

    語畢後,那座小山內則傳出一個蒼老聲音,不住冷笑.

    「嘿嘿嘿嘿嘿嘿」

    不過那定須道人卻也沒有死心,繼續說道.

    「朋友,你難道不想自由麼?」

    「把那劍訣給我,我又何必留你於此,你也太頑固了」

    對於定須道人的請託,只聽裏頭那人哼了一聲說道.

    「反正都快死了,給你劍訣做什麼?」

    「自己被害得這般悽慘,還要賣個人情給你,區區定須小子也想得頗美,做了這麼多虧心事,你就不怕有鬼在你身後麼?」

    「哈哈哈哈哈那鼎鼎大名的悟劍老人竟然會淪落到相信因果報應,可憐可憐啊」

    眼見無法說服他,定須老人話鋒一轉,倒是譏諷起來.

    「要說報應,你悟劍老人屠戮宗派,燒殺擄掠,做得可不比我差呢」

    「好在老天有眼,第六代宗師與雲門宗主合力降伏你這妖魔,天下方才重歸平和,若你有心悔過,就把劍訣交給我,定能累積福報,解果除業啊」

    這悟劍老人與雲門宗是有那麼一段淵源,當他從定須道人口中聽聞雲門宗主時,過往記憶浮現,卻是讓他有些懷念起來.

    正當那定須道人滔滔說道時,悟劍老人特意打斷其話,煩躁說道.

    「哼,說了這麼多廢話算了」

    「定須小子,若你能答應我一件事,這劍訣交與你也不是不行」

    「撤了門前的護衛,明日我就給你劍訣,除此之外一概免談」

    「什麼!?此話當真!」

    聽聞這話的當下,定須道人十足懷疑,卻又想相信悟劍老人.

    將悟劍老人困於此地可說是宗師塔之命令,小小青城劍派當然無權放人.

    不過宗師塔也沒要他奪取悟劍老人劍訣,這一切都是基於自己慾念方才行動.

    「為何撤除門衛?能否給個好理由」

    「定須小子你問這問題也無聊,難道你不知我有五大神通麼?」

    「多虧我那勞什子的他心神通,那些守衛的呼吸聲可吵得要命,害得老子幾十年來都飽受失眠之苦,真他媽難受」

    「再說你這小山都用隕鐵無縫鑄成,沒那守衛也沒差罷」

    「這」

    定須道人遲疑了.

    從悟劍老人被囚以來,第一次答應自己給予劍訣,這等機緣十足罕見.

    定須道人思索了好一陣子後,方才咬牙說道.

    「悟劍朋友,若你明日食言,那你之後的日子肯定沒辦法好好睡覺了,知道嗎?」

    「那是當然,只要我悟劍老人活著一日便絕對不會背棄諾言,別把我跟你這小子相提並論」

    「好!眾弟子撤離此處,給我們的悟劍朋友好好休息」

    「朋友,我明日一早定來取你劍訣」

    落下最後一句話後,定須道人率領著一眾青城劍派弟子離開了小山.

    一個時辰後,此地寂靜空明,只剩下些許蟲鳴聲唧唧作響.

    「」

    「」

    「小子可以出來了」

    這時候,悟劍老人漠然說道.

    而那巍峨峭壁上的凹洞內則鑽出兩人,這兩人正是蟄伏已久的樺凝與天明.

    「前輩,在下馬上救你出來」

    這兩人於定須道人到來之前便埋伏此處,那些青城劍派弟子終究實力低下,誰也沒能察覺這兩人的存在.

    「什麼前輩,我跟你熟麼?」

    悟劍老人此時倒有嘲諷之意,繼續說道.

    「我有說要給你救麼?小子腦子有病麼?」

    「這?」

    對於如此反問,天明反倒辭窮了.

    「既然不救就算了,我們走!」

    身懷重任的樺凝本來就對天明耽擱自己時間救人有氣,於是她拽住了天明的手臂,示意馬上離開.

    「嘿~這小女娃兒真夠嗆辣,你雲門宗的和尚竟然會跟暗器宗的女孩勾搭上,果真奇哉怪也~」

    這悟劍老人涉獵廣大,僅憑聽聞樺凝的呼吸方式,便知悉她為暗器宗傳人.

    「前輩不可誤解,自己與她有所諾言,不是男女關係」

    聽著天明如此答辯,悟劍老人更加愉悅地說道.

    「別誤會,我可沒說過要你不能娶她,儘管生個孩子便是」

    「劍宗、氣宗都是滿口仁義道德的雜碎垃圾,我悟劍老人一生只服暗器宗,你一介垃圾氣宗能娶到暗器宗女子可是天上至大福分,祖上積了大大的陰德咧」

    「」

    「失禮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