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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曾经 (第2/2页)
人绕过她,进了她家。他将东西放在地上,换好拖鞋后又提着袋子进了客厅。 好家伙,他熟练得好像是到了自己家。 直言换好鞋走进客厅后,便看见陈默将食物一样一样地替她放进冰箱,整理好,包括他刚开始为自己拿的那几盒酸奶和橙汁。他收拾完后,又为自己拿了瓶水,他还不忘问问直言喝什么。 直言有些茫然,她心里有了这到底是谁家的疑惑。她说,水就好了。而后又干巴巴地加了句:谢谢。 等男人将水递给她,和她一起坐在沙发上时,她忍不住开口:陈默,这好像是我家哎。 陈默没说话,不过脸上写着三个大字,我知道。 所以。直言指了指他,又指了指门口。 陈默摇摇头,理直气壮,我今晚在这吃饭。 直言:? 陈默接着说:我买单,你请客,合情合理。 直言:我厨艺不好。 陈默:我不介意。 直言苦笑:好,那我现在就去。 陈默叫住她:我能参观一下吗? 直言点头,可以。 这都快成你家了,你还用问我吗? 这是陈默第一次正式参观直言的家。他还没进卧室,便能猜想到里面会同客厅一样是令人印象深刻的粉。 他推开门进入,果然,粉嫩的窗帘,粉嫩的被单,床上还放着一个巨大的熊仔,唯一不是粉色的地毯还是易脏的白色。 他是个画家,本应对色彩一视同仁。以前的他却对这种粉嫩的风格不屑一顾,但现在的他却觉得粉色也是浪漫,与他偏爱的冷色调相同。 女孩儿的梳妆台堆满了许多化妆品和护肤品。他不禁联想她那亮晶晶的眼妆,也应该是在这里绘画的吧。 参观完卧室,陈默又去了书房。一进书房,他便被书架上的小提琴吸引了目光。 直言做好饭后,便叫陈默吃饭。她在书房发现了他,他正出神地看着那把被束之高阁的小提琴。 直言轻声说:吃饭了。 陈默收回目光,应了句:来了。 吃饭的时候,陈默问道:你会拉小提琴? 这个问题轻飘飘地落下,最后在直言的心底打了个转。 直言抬起头来,笑着说:那是我曾经的梦想。 陈默抓住了这句话的重点,曾经。 好像任何美好的事物被赋予曾经这个定义都会变得无比残酷。比如,曾经喜欢的人,再比如曾经的梦想。那不是无法拥有的求而不得,而是拥有过后又不得不放弃的无能为力,是曾经,是过去,是不可再来,也是无法挽留,只能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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