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老哥(兄妹骨科)_肆拾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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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肆拾陆 (第2/3页)

烘烘的rou。

    泡泡饿得直打飘,它喵了一声,老狗把它叼到路边灌木丛里去。

    大声叫!老狗说:我看见不少小猫是被这么带走的。

    泡泡喵喵地叫,雨哗啦一下子就下起来,它的毛本来就没长全,这会儿又冷又湿贴在身上,全身都打哆嗦。它的眼睁不开了。

    这就是快死了吧?

    就在它以为自己快死了的时候,脑袋顶上的灌木丛被拨开,一双黑漆漆的眼看过来,它打了个哆嗦。

    -

    它这应该算是有主人了。

    泡泡蜷在猫垫上晒太阳,老狗说得对,碰见好人就不会担心吃不饱肚子。

    但它这个主人有点不一样。

    猫能闻出一些东西来。城市里什么味儿都有,在外头流窜的活物无非是流浪猫狗、鸟,还有不常见的跑出来的或者被遗弃的其他宠物,兔子蛇什么的。但最多的还是人。

    男人,女人,小孩,老人,猫都能闻得出来。

    但主人身上的味儿是它从来(以后也)没有闻到过的。直觉地令猫有点不高兴,当人发脾气的时候身上往往会散发类似的味道。可是主人从来没发过脾气,他甚至没有什么情绪。

    哦!是有的,不过得身边有另一个主人才行。

    泡泡的名字就是叫霈霈的女人起的,所以她应该也算它的主人吧?她身上的气味就让人安心多了。

    你该多出去走走。女主人说:老在屋里闷着,心情也会差。

    不会。主人微微笑着,手指来逗泡泡:有泡泡陪着我。

    女主人叹口气,主人把头靠在她的肩上:你偶尔来看看,就已经很好了。

    泡泡炸起毛来,照理说,动物做出这种亲昵的行为是想要交配。

    可是泡泡闻到了令猫非常不快的味道,这绝对不是荷尔蒙。它在妈对野狗威吓时就曾经闻到过类似的气味它知道妈是真的会跟野狗以命相博的。

    那么现在,两位主人是谁想咬死谁呢?

    泡泡炸着毛跑远了。

    -

    其实泡泡还是挺喜欢两位主人的。

    女主人不在这里住,主人跟它住在这里,每天早上出去晚上回来,给它吃的喝的玩的,还允许它在床上乱跑。有时候他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连饭都不吃,就只呆呆地在沙发上或者什么地方坐着,眼睛里空荡荡的,黑得吓人。

    这时候泡泡拍他一爪子,他就会回神,然后轻轻抱起它问:你也想她了吗?

    泡泡才不想,泡泡谁都不在乎。

    屋里总是弥漫着淡淡血味儿这么淡的味道人类肯定闻不出来,老狗说得对,人类确实蠢但泡泡能闻到。

    它知道血是从哪里来的:主人的双手总是免不了伤,他有时候会细致地顺着手掌纹理拿刀尖细细划过,这个时候血腥味会更重。这样一定会疼,泡泡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这么干。

    卫生间里也会有血味儿。

    每隔一段时间,主人浑身上下都会有淡淡的血味儿平常这种血味儿只会留在手上。有一次它在屋里撒欢,撞倒了卫生间的纸篓,里头有那种卷起来的棉布一样的东西,上头就带着血。

    哦呦,人类可真是麻烦。

    但这个人类、这个主人,算不上讨厌,毕竟他没饿着它。

    当猫要知足。

    -

    家里很少来人,多数时间是主人一个人,有时候女主人会来,除此之外,只来过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

    先说这个女人。

    这女人给泡泡的印象太深刻了,门儿一开就弥漫着刺鼻的香水味,害得泡泡打了好几个喷嚏。

    那女人看见泡泡,笑了一笑:还养了猫?越来越像个人了。

    主人给她倒了水,语气没波没折的:您应当提前说一声。

    女人又笑一笑:只是来看一看,不碍什么大事最近怎么样?

    很好。

    脸色这么差,可算不得很好。女人说:要知道,智力水平超群,并不意味他就能成为一个正常的人。

    女人的目光在主人缠着绷带的手上略停一停,抬眼道:还有,你得记着当年我据理力争将你从那个地方带出来、允许你拥有国籍、并且能接受正常孩子该有的教育,是为了什么。

    我知道。

    莱切帕尔女士对此可是颇有微词,听说她在你中学时期找过你?

    是的,母亲找过我。

    对你动了刑?

    是。

    那时候我太忙,你联系我时我还有点惊讶。女人喝了口水,问道:那时候看护你的人是谁?

    是母亲。

    我知道,是哪个母亲?

    莱切帕尔母亲的贴身仆人。

    听说她常打骂你。

    是,她认为孪生兄弟的死因在我。

    那女人笑起来:一群蠢货,无非是图个心里慰藉。

    主人并不说话,他只略微低头盯着杯沿。

    两个人聊了一些泡泡一点儿也听不懂的话,然后女人立起身来跟他道别。

    主人说:您肯屈尊来看我,我已经受宠若惊了。

    女人背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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