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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64节 (第1/2页)
…… 正七品,八十石;从七品,七十五石; …… 正九品,六十石;从九品,五十石。 虽然在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下令调整了俸禄,改年俸为月俸,可一年下来,相对洪武四年,也增加不了多少,正一品增加了一百石,从九品,增加了十石。 就以明初来论,当个七品县令,一年就八十石俸禄,均摊下来,一个月近七石粮食,一上称,不错,一千多斤粮食呢。 县令身体不错,娶了四个老婆,生了三个男娃,两个女娃,父母尚在,还请了两个仆人。这样一算,十几个人吃一个月,也吃不完那么多粮食,还能剩下九百多斤。 拿出来两百斤去换点蔬菜豆腐,剩下的七百斤就是剩余财富了? 不。 县令这边剔着塞着青菜叶子的牙,那边有人敲门了。 开门一看,在六房、粮科、马科等干活的吏,负责站堂、看管、守卫、催科、抓捕的衙役,齐刷刷施个礼,然后拿出麻袋,问道:“县太爷,我们这个月的粮食呢?” 第七十九章 大明太悲催的财政 官吏,实际上是官与吏的组合词,两个字虽然经常一起出现,但从根本上来说,完全是两回事。 在秦汉时期,官吏之间是通用的,官就是吏,吏就是官,没区别。 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与吏便彻底划清了三八线。 官,那是上品,高人一等,即“上品无贱族”。 至于吏,那是下品,卑微贱业,即“下品无高门”。 唐宋明,吏实质上是一种杂役,也叫作胥吏,有人戏说: 官如大鱼吏小鱼,完粮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猫,具体而微舐人膏。 明代衙门,有官,有僚,有吏。 其中,官是正职,为长官;僚是副职、佐贰,即僚属,吏,就是办事员。 官、僚都是官员,存在品级,如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任免权来自于朝廷,领取的是朝廷俸禄。 而吏,却是没有品级的,“不入流”,根本就没有朝廷俸禄一说。 所有的吃喝用度,都是来自于衙门。如衙门的财政里,拿出一块,分给这些人,如果知县看谁不顺眼,脾气不好,又贪,几个月不给你发工钱,也是常见的事。 后世经常有人说官僚主义,却从未有人说官吏主义。 原因很简单,官僚都是正儿八经的编内人员,胥吏只是打工服役的,是编制外的人员。像是那些皂隶、马快、禁卒、门子、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都是贱役。 惹知县不高兴的时候,都是直呼“狗吏”的。 知县看不起这些人,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只能是吏,本人和子弟,连科举的资格都没有,想要从编制外进入编制内,想都别想。 对于这些胥吏,正统的官员是嗤之以鼻,呼来喝去的。 可问题来了。 知县再怎么看不起胥吏,也是需要这些人给自己办事。 自己一个人,总不能又站岗放哨,又验尸抓凶,又收粮判案吧。 需要专门的人负责,而这些负责打杂服役的便是胥吏。 胥吏凭着自己的专长给衙门办事,虽然没编制,但也需要养家糊口。 钱哪里来? 县衙出。 县衙的钱哪里来? 朝廷给。 朝廷给多少? 哦,一个月七石米。 知县回头看了看米缸,还剩下七百来斤,要不你们三十几个胥吏,搬走分了? 胥吏们扛着麻袋,一麻袋二十来斤,一脸泪水地回了家,孩子哭着喊饿,老婆闹着要回娘家,老爹一看这点米,叹了一口气,决定今天不吃饭了。 一大家子,一个月二十斤米,还过不过日子了? 于是,胥吏聚在一起,准备今年再弄个税目,挨家挨户收去,当官的不同意?到时候他拿大头,我们拿小头,凭什么他不同意? 再说了,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当官的三年就滚了,我们可是要世世代代留在这里的,还能饿死在这不成? 也正是因此,明代的胥吏之害十分严重,贪污更是横行不止,无论朱元璋杀掉多少脑袋,一样有人贪。 不贪活不下去啊。 你老朱就知道心疼自己儿子,亲王动不动就上万石俸禄,可我们呢? 几十家才七八十石的米,你让我们怎么活? 不贪,自己是乞丐,全家人都是乞丐,说不定还会饿死几个孩子。 贪了,自己能活下去,孩子能活下去,胥吏能活下去。 你说咋选? 只能盘削底层百姓,贪污受贿,能有什么办法! 薄俸制度,有着极大的缺陷,如果不能解决这个缺陷的问题,那就无法从根本上,削弱与压制官吏贪污的动力。 毕竟,当官求的不只是自己要过好日子,还有父母妻儿子女。 现在朝廷要推行一条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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