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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1/2页)
沈良庭看过方案,将手中的平板放下,看向这次一言不发的瞿嘉,“你怎么觉得?” 在之前会议讨论时,瞿嘉的态度相当尖锐敌对。 瞿嘉抬头,削挺的眉峰皱起,“我不负责这个项目,没什么可说的。” 沈良庭上翻到产品介绍,指着屏幕上的字说,“在纤体效果上,产品写的是可令肌肤回复紧致平滑,要达到最佳效果,可在需要收紧及结实的部位作重点按摩,例如大腿、臀部、腹部及胸部,可帮助肌肤有效收紧饱满,实现纤体目的。” 他念完后,转向何帆,“一款身体乳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吗?” 何帆回答,“理论上是可以的,有些化妆品的成分可以刺激皮肤表面,短暂恢复皮肤弹性,也就起到了所谓紧致皮肤的作用。至于说真的减肥瘦身,哪有这么好的事,吃进去的又不能吐出来,肯定不可能。” “但这款没有。”沈良庭面无表情的调出了成分表和一份记录,“成分表中包含的胡桃籽和甜扁桃籽提取物只有保养和滋润效果,在前年ftc的一项处罚记录中已经证实了临床验证中并没有所谓的纤体功能。” 虽然很巧妙地回避了减肥瘦身之类的敏感字眼,但无论是代言人选择和广告语中对身材的凸出,还是效果中强调纤体二字,都在强调瘦身作用,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何帆面色有些尴尬,“这是美国的标准,不能套用到中国企业。” “你的意思是美国人的身体跟中国人的身体,对这种成分的反应不一样?” 何帆垂死挣扎般说,“沈总,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您没必要这么较真,如果真要罚下来也就十几万吧。” 的确,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的处罚只是广告费用的3-5倍,与由此获得的利润相比,只能算九牛一毛。说的难听些,想要赚钱必然有风险,那些罚款就当成本投入了。 所有人都知道,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你说他是骗子;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再开张发票,就成了商业。这世界有三种谎言:广告,广告,以及广告。 诚实的商人从不存在,迎客十六方,全凭嘴一张。没有卖不出去的商品,只有不会说的卖家。 如果做的小心,无非是夸大宣传,又没有杀人放火又没有假冒伪劣,只要没人举报,市监局不说有问题,就永远没有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瞿嘉之前做的几版方案品牌方都不满意,觉得没有凸出产品亮点,双方意见不一致,闹到要解约的地步。之后由何帆接手,完全按品牌方的意思走,双方才达成合意。 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就也要做吗? 沈良庭下了决定,“撤掉这次的投放安排,如果musel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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