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天下_第5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57节 (第2/2页)

  这群人说了半天,有走过来验货的,有讨价还价的,最后只听一人用昭国话说道:“五百两,我要了。”

    又听一人用不知是辽语还是女真语说道:“这个一千两,我要了。”

    晁东湲不知五百两交易的是她还是妙仪,却知道最高价一定是江柍。

    一般人听到这里,早就吓得魂儿都丢了。

    好在晁东湲出身将门,临危未乱,直到人牙子把她们都带走,走到城门处她才忽然弄出动静,押解她的正是毛大,便故意丢车而逃,让守城门的士兵在运酒的马车暗层里发现了她的身影。

    后来,毛二在北上的路中将此事告诉江柍。

    这倒也在江柍的意料之中,她原本是想让晁东湲快些逃走,好救出沈妙仪来着。如此一来,只好做戏做全,她命毛二安排下去,把沈妙仪送去高丽,等到踏上高丽国土再设法让朝廷的人救下她。至于珍珠,看看这几日便让官府营救回去。

    此外,她还特意强调绝不可让沈妙仪吃苦。

    只因毛二告诉她,沈妙仪昏迷之前竟还想要救她。

    毛二是这么说的:“当时我大哥刚捂住那个小公主的口鼻,那公主的婢女就像只狼狗似的扑过来了,他怕那婢女乱叫再把人招来,就转身给了婢女颈后一下。而那公主就趁这个时候,向您跑过去,她受了蒙汗药,虽没晕乎,但说话已是有气无力,又大舌头,当时嘟囔着什么:这个人不能绑!她是我嫂子……天爷呀,嫁过人的你们还要?!”

    听到这,江柍没忍住笑了。

    毛二也笑,又道:“可她没朝您那儿跑两步,就倒下了,一来是蒙汗药发挥作用,二是她那婢女在昏迷之前死死攥住了她的腿,誓要与她共存亡呢。”

    这让她心里一暖,可想沈子枭说得没错,这个人蠢是蠢些,秉性不坏。

    就像一棵树虬枝横斜缭乱的树,虽杂乱,却没长歪。

    以后等她回来,再好好把这棵树“修剪修剪”。

    江柍安排得事无巨细。

    拉上沈妙仪这个公主,又涉及晁东湲这个功臣之女,三人身份尊贵,为保全皇家和朝廷的脸面,崇徽帝定会竭尽全力将此事捂得一丝不漏,到时候便不会有流言坏了她们几人,尤其是她的名声;加之人牙子出价极高,必定不会动她们清白,如此一来,就安了皇家的心。

    何况,她们与她一同遇袭,还能给她做个人证,让她辗转见到沈子枭的过程更加合理。

    如此一来,倒是万事俱备。

    只差见到沈子枭,东风便可徐徐吹矣。

    颇费了一些周折,江柍才辗转来到离赤北很近的幽州城。

    期间她被人牙子转了两次手,出价一次高过一次,最后那一回交易,是在安阳,一个辽国商人用一万两银子把她买了去,说要娶她为妻。

    为了做戏做足,江柍还逃跑了两次,无一又被抓了回来,那辽商舍不得打她,又怕她再逃,只好弃了马车带她坐船,走了十天的水路,抵达幽州城。

    此处与赤北相邻,而赤北正在战乱,辽商便打算带她从焱关绕路去辽国。

    江柍知道到了该真正逃跑的时候,便命暗中保护她的人扮作劫匪,为求逼真,先打晕了辽商抢走了他的盘缠,而后才把她带走。

    剩下的路便要江柍独自前行。

    她当掉了自己的钗环首饰,换了一百两的盘缠,又用五两银子雇了辆马车,换上寻常农妇所穿的粗布荆钗,把眉毛画粗,脸画黑,天不亮便赶着马车往赤北去了。

    路上也有许多老百姓在赶路,只是这些人都在往和赤北相反的地方逃命,唯有江柍在逆行。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视线常被她吸引。

    而当她看到那些沉默的,如动物般的眼睛时,她的目光也常会被他们攫过去。

    她看到逃亡的少部分人虽灰头土脸,却还能维持生而为人的体面。

    可那些雇不起车马的穷人,他们完全靠双腿前行,鞋子大多都磨破了,脚趾和脚后跟就露在外面,被冻伤再被磨坏,混着泥土发黑的血迹和黄色脓水混合黏在有点不像脚的脚上。

    衣服上原先缝过补丁的地方还是破了,有棉絮跑出来,露在外头结成又黑又白脏兮兮的一团,透过衣服的破口子,她看到他们皴裂污黑的皮,像是黏了层洗不掉的灰。

    无论男女,每个人都蓬头垢面,有人的眼神狂乱恐惧,有人却死寂木然。

    江柍不忍猝看,下半程便只看路,不看人。

    作者有话说:

    下半年开《红尘之上》!求收藏呀!

    同为皇储。

    他从小谋权算计,踩着兄弟的性命,一路鏖战才得来太子之位。

    她则是天生贵命,养尊处优,万千国民的信仰。

    当有一天他国的铁骑踏足她国的土地。

    她零落成泥,他肆意屠戮。

    他冷心冷情,有勇有谋。她骄傲高贵,善弄权术。

    这不是他和她的战争,是国与国的颂歌与悲曲。

    却也是他和她的战争。

    恨比爱深,比岁月长。

    一个亡国公主与开国皇帝的故事。

    一个尊严与生命不可兼得的时代。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