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记_第十九章 中天月色好谁看 二十男儿那刺促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九章 中天月色好谁看 二十男儿那刺促 (第7/9页)

微微点头而已。

    仲长风看向苏元,笑道:"苏公子,你还欠着我一战吧?"

    苏元尚未回答,肖兵已是抢道:"然则仲先生便不管令侄的面子了?"

    仲一英惊魂方定,听人这样说,顿时勃然大怒,喝道:"好放肆的小贼,二叔,教训他一下!"

    仲长风心下暗叹,想道:"一英终是不懂事。"

    要知他今日偶遇苏元,本是想和他过上几招便走:一来二人本有战约;二来苏元新胜了王灵机,名声大噪,仲长风若能胜他,与自己名声也是大有好处,但他自知不是姬北斗之敌,却也并不想怎样开罪于苏元。更不想多惹是非,肖兵这些年颇做了些事出来,出了名的武功怪异,如无必要,仲长风实是不想先和他过招,却被仲一英这句话逼到无可奈何,苦笑一声,向肖兵道:"既如此,肖公子请。"

    肖兵知他决不会先行出手,也不客气,只一闪身,已迫了过去,一拳打向仲长风小腹。

    仲长风上身不动,袍袖逆卷,挡在身前。肖兵一拳打在他袖子上,只觉手感极滞极韧,竟不能进,他反应极快,立时变拳为掌,向下直劈,将他袖上沾力破去,身形顺势倒翻而起,双脚一先一后,踢向仲长风"百会","人中"两处xue道。

    仲长风面色一变,双手一合一分,托向肖兵脚上,肖兵双脚未及踢实,已觉一股大力涌至,知道内力比拼,自己并非对手,腰间再度发力,翻了个跟头,落在丈余之外。

    仲长风满面寒霜,道:"你这'倒踢紫金冠'一式,是自何处学来?"

    肖兵漠然道:"这招不是'倒踢紫金冠',仲先生只怕看错了。"

    仲长风怒道:"胡说!"双手一会,正是一式"锦鳞游泳",来拿肖兵双手。

    他和谭家甚是交好,这"倒踢紫金冠"乃是谭门三绝腿之二,他岂有不识?他素知这三绝腿乃是谭家镇家之宝,从不轻传,料定肖兵若非偷盗,必是叛弟,心道:"苏元倒也罢了,这小子却决不能放过,今日定要把他拿下,问个清楚。"

    苏元心中自然明白,却又无法分说,暗自苦笑,想道:"这等误会,却也着实是说不清楚。"

    仲长风这一下怒火引动,下手如风,虽一般用得是一十五路飞鱼手,和仲一英却是大不相同,出手沉稳,运用老辣,再加上他已练到了第九层的天水功,一招一式间,当真是有如惊涛骇浪,猛鲨巨鲸,肖兵不动声色,将一路铁线拳施展开来,从容应付,虽是全无攻势,却也守得极是严密,仲长风急切之间却也拾之不下。

    苏元在一旁观看,越看越是佩服,心道:"这几月来,肖兄弟又有进益了。"

    要知两人功夫相差太远,若是当真内力相拼,肖兵便连一招也接不下来,也即是说,仲长风只要能逼着肖兵硬接自己一招,胜负便已分了,可是,二人已是激斗了数十招,竟还无一式正面交手!

    若肖兵用得是太极八卦之类,以柔克刚,以小搏大的武学,那也罢了,可是,肖兵用的却是铁钱拳,招招狠,式式猛,快攻快退的铁线拳!

    在这种情况下,他能不和仲长风交手,只因他已成功做到了两点:

    料敌机先,避其锋锐;攻敌必救,击其老病。

    仲长风的拳,大多数都落在了空处,而少数真正构成了威胁的拳,则总不得不中途转回。

    他成名已久,无论如何,也不会用自己的一只手或一条腿去换一个后辈的命。

    这两点,说来虽是容易,但恶战之际,想要将之实践,却是何等之难?至少,苏元知道,自己做不到…

    已斗了八十几招了,以仲长风的身份,决不能和一个后辈缠斗百招以上,十招之内,必出杀手,只要肖兄弟能挨过这十招,自己便可叫停,那时仲长风该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吧?

    苏元的盘算,如能变成现实,肖兵必会很有面子:一个二十多岁的后辈,竟能和仲长风缠斗百招,不分胜负,这个消息传到江湖上,必能让他的声名地位更高一线。

    只是,这却只是苏元的盘算而已。

    肖兵的骄傲,苏元久已知道,可是,他还是没有想到,肖兵究竟有多么骄傲…

    在化去了仲长风的第九十一招之后,肖兵忽地一声清啸!

    清啸声中,他竟再不退让,一掌推出,印向仲长风胸膛!

    早已熟悉了苏元的性子,肖兵知道,最多十招之内,苏元便会叫停,而以他的口才和此时的战况,仲长风最终必会收手退走,可是,这,正是肖兵无法容忍的。

    胸中其实并无必胜成算,可是,肖兵就是不能容忍自己在未分胜负下便放弃战斗。

    败无所谓,可是,却不能未战先败。

    明知不敌,可那又如何?

    这样做很不智,可是,自己本就不是一个聪明人啊…

    永不,言败啊!

    苏元面色大变,却是无法说停,心下焦急道:"肖兄弟疯了吗?"

    仲长风见肖兵主动邀战,不怒反喜,想道:"你自寻死路,需怪不得我!"右掌平平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