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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第4/4页)
般新奇的景象,此时柔依偷偷凑过来,和公孙华说:「其实啊,我一直觉得孙苒小姐有恋犬情结。」 公孙华来了兴致,「此话怎讲?」 「她帮我们办婚礼的那时候,是有男友的。」公孙华一听这话醋醰子就打翻了,不过柔依又道:「但我和安迪都觉得,她男友对她而言,简直可有可无,后来有一次和她去逛街,我发现她特别注意街上的犬族,就问她是不是喜欢犬族,你猜她怎么说?」 公孙华瞄了眼那边还在抢结帐的两人,摇摇头,迫不急待想知道答案。 「她说啊,她很是羡慕她祖父母的情感,而她祖母,不就是犬族吗?只可惜她歷任交往对象都是人族。」柔依笑道,「看来苒苒现在终于得偿所愿了。」 公孙华听了这番话还高兴着,却见孙苒在那里和安迪拉拉扯扯,他抿唇走过去,冷着脸挤到两人中间,他侧头看孙苒一眼,握住她的手,轻轻将她还握着纸钞的手缩回去,看向安迪,淡声说:「推来推去做什么,以后我们再请回来便是。」 安迪一愣,随即哈哈笑道:「公孙先生说得是,下回一定让你们请。」 道别后,两人走在河堤边,杨柳依依,夜晚的河堤与白日感受不同,别有一番情怀,孙苒像个少女一般地依偎着公孙华,她享受着两人之间静謐的甜蜜,但都快走完全程,发现公孙华竟不发一语,不由打量了他一会,发现他板着脸,她退开了些,有点意外,「你还在生气?」 他刚才对安迪说话冷淡的样子,她自然注意到了,但她想他是明白事情经过的,没想到都过了这么久还在意那点「小事」。 公孙华抿了抿唇,扭头看向一旁,「没有。」 妈呀,可爱透了。 孙苒忍笑,挽着他手臂,忽然说起往事来,「我小时候,吃完晚饭,都会跟祖父母去散步。我小时候,是我父母亲感情最好的时候,他们俩你儂我儂的,很常把我晾在一旁,所以我反而跟祖父母比较亲,尤其是我祖母,因为周围只有祖母是犬族,我总觉得她的耳朵和尾巴特别新奇,时不时就想摸两下,爱不释手呢。」 「我见过你祖母。」他说。「在照片里。」 「咦?」孙苒眨了眨眼,恍然道:「你是看见我房间里那张照片吧。」 「嗯。」公孙华点点头。他不知孙苒怎么忽然跟他说起这些,但既然是她的过去,他也很感兴趣,「后来呢?」 「后来……」她顿了一顿,「我祖母去世以后,我就再也没摸过犬族的耳朵和尾巴了,我也不可能随便乱摸客户的,我祖母说过,亲暱之人才可以摸耳朵,至于尾巴……她那时候是跟我说,只能摸她的,不过我想,我现在应该能摸摸你的?」 他眸色深邃了些,「尾巴对犬族来说,是很敏感的,确实不能乱碰。」他将尾巴伸到她面前,像是邀请她触碰。 孙苒满怀期待地摸了上去,随即惊道:「好毛喔!」 公孙华失笑,他的尾巴左右摇晃,缠绕在孙苒颈侧,搔得孙苒皮肤痒,「哎哟,你干么啦,好痒哈哈哈……」 她边求饶边退后,公孙华却搂住她的腰,将她圈在怀中,深情地凝视着她,孙苒停止了笑,双手圈住他脖子,两人逐渐靠近,双唇相贴。 离得很近,但孙苒没闭眼,她发现公孙华睫毛极长,可能比她还长,真是让她嫉妒。 两人唇畔相贴,孙苒等了一会,公孙华却没有继续深入的打算,他慢慢退开,眼底都是笑意。 孙苒还觉得自己清醒不已,毕竟她第一次接吻可就是溼吻了,这点对她来说简直小菜一碟,但看公孙华挺满意的,她便也想私心地多保留一点他纯情的时刻。 她接续刚才的话题,「所以我一开始就忍不住握住你的耳朵,实在是太过想念了。」 公孙华想起柔依说的恋犬情结,不可置否。 「倘若,我不是犬族,你会喜欢我吗?」 公孙华的话语,犹如江边凉风,一下子清醒了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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