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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Stay the nigh (第4/5页)
满,你就交了五个男友。不急吗?』 「我……。」欲言又止 『人心隔肚皮,日久见人心。你没有好好的认识并了解一个人,就和他交往是很危险的。你又是那种直来直往,容易相信别人的笨蛋。别人给你糖吃就觉得是在对你好,孰不知别人只是诱拐你,要把你卖了。』 「谁要买我这个有公主病的女人。」 『嘖,重…。』 「我知道啦。」她又打断我的话。 「我承认我很幼稚。mama要我出来成长,要我自己学会独立。所以我很想做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我可以好好的生活。我搬出来住了,也在外面打工了。少回家也是不想让他们觉得我无法独立,整天只想往家里跑。我也不想要一直依赖着你,我一定要找到比你好的男人。上大学时我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幼稚。』我心里却五味杂成。 她哼的一声,把头往后撞了一下我的背。这个动作不经让我想起,高一时她很爱用椅背撞我桌子。 『依赖我又怎样,又没有说不给你依赖。比我好的男人,你以为说找就找的到吗?搞不好根本不存在!还没找到之前就老老实实的依赖我。』我自己为很man的说 「新竹这么远,依赖屁哦。」 『其实我一直很想问,远距离为什么就不行。』 「我连近距离都可以谈成这样了,远距离还不天翻地覆?」 『那是人的…。』 「而且,我或许是个很好的朋友。但情人的相处方式又不一样。如果因为这样失去了一个最好的朋友,不是得不偿失吗?再说了,闺蜜怎么能够变男友?太不符合逻辑了。」她三度打断我的话。 『你知道在国外同性可以结婚吗?』至少听得出来,她很珍惜这段关係。 「那是国外啊,台湾又不行。」 『有朝一日,同婚在台湾也一定会合法。』 「等到那天再说吧,搞不好我都老了。」 彼此都笑了,然后沉默。 「欸,如果,我是说如果啦,机率很小。如果五年后我们都还单身,我们就在一起好不好?」 『为什么又是五年?而且你刚刚不是说同性不能结婚?』 「现在我们二十岁,五年后就二十五了。谈一下恋爱总可以吧?可以一起等同婚合法啊。只要一合法,我马上娶你。」 『啊?为什么是你娶我,不是我娶你?』 「你很囉唆欸,哪有这么多为什么啦。谁叫你胆子比女生还小。快点同意啦。」怎么感觉她话中有话。 『好,好。我家大小姐说什么都好。看来我又要开始用功了。』 「为什么?跟读书有什么关係?」 『努力读六法全书,看下学期能不能转到法律系去。』 「为什么?」 『毕业出来当立委啊,然后尽全力让同婚在台湾合法。』 「白…白痴欸。哈哈哈。有没有这么喜欢我?」她起身推了我一下,继续那个熟悉的笑声。 『大好きです.』 「说什么日文,听不懂啦。」就是知道你听不懂才说的。 『今夜的月色真美。』我走到窗户边,看着天上的月亮说。 她笑得更夸张了。 「林紘翊,你到底在干嘛啦?干嘛扯到月亮。有病喔。」她边笑边说。 『没文化真可怕。』我转身靠着窗户,摇摇头说。 「欸!这么晚了,你有车回去吗?」她像是想到什么,突然拿起我放在床上的手机看时间。 『有吧?捷运不是到十二点都还有。』 「先生,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不知道欸,其实。』 「凌晨一点囉。」 『真假!?』我爬上床从她手上接过手机看。 「哇!有人要露宿街头囉。」 『还不是有人哭这么久…。』 「我!没!有!哭!」她俯瞰躺在床上的我。 『唉,惨了。你知道哪边有便宜的旅馆吗?』 「有喔…,嗯,不对。挺贵的。」 『多少…。』上来的车钱就烧不少了,没想到还要外宿一天。 「哼哼。」她邪恶的笑了。 「一,辈,子。」 『什么东西?』 她本了自己的床:「here.」 『别闹了,怎么可能睡这。』起身,下床。 「可以睡啊,不过你要答应我。一辈子都不可以离开我,要好好当我的闺蜜。」 听到她说出闺密两个字。有点放松,又有点失落。是什么造成这奇怪的感觉? 『等等…,你这样说不就是强迫我留下吗?』 「嘿嘿,蛮聪明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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