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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3) (第2/3页)
些毫无关係……才对啊。 「我真的很期待艾蒙的结局。」阿梅梅又补了一句:「那个,如果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再多聊聊吗?」 对方的眼神感觉好真挚,刺眼到令人觉得非常不舒服。我忍不住移开视线,但阿梅梅刚刚讲的那些话像毒攻,我感觉到某些我好不容易维持到现在的武装,正一片片被剥落。 「你想要聊什么?」我知道自己好不礼貌,也知道只要说一声,阿梅梅肯定会让自己离开,可是我却仍然坐在这里。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想出这个故事的!」阿梅梅兴奋的说:「pardoo上的漫画我大概都有追,可是里面就属你的最特别,虽然剧情节奏很慢,可是一次性的看过就非常棒,就好像有好几部曲的电影一样!」 明明读者韦驮天也讲过类似的话,可是实际上听起来,简直让人不寒而慄。 这些称讚完全不像在讚美我,而是另一个完美的陌生人。 「我……」我顿了顿:「我只是……」 不管怎么回答都感觉不对。我只希望阿梅梅赶快被其他谁给叫走,我就可以离开了。 「啊,那个。我是不是太自来熟了……」阿梅梅垮下脸,低声说道:「对不起,我只是有点兴奋,希望不要造成你的困扰。」 「《艾蒙》要被腰斩了。」 然后,我脱口而出:「所以谢谢你,可以在这个时候和我说这些。」 我想小芳应该有跟对方提过这件事,那么只要这么开口,阿梅梅应该就可以知难而退。 但该死,人家真心诚意的说了讚美,我为什么表现的,好像她是某个必须屏弃的错误—— 对了,就好像在对民俊那时一样。 瞬间鼻腔里呼吸到的不是温泉会馆内的冷气和咖啡香,而是那个湿热的夏天,我穿着制服还有裙子,毫不犹豫的向眼前的人说到「好噁心」的那时候。 我什么都没改变。明明说着想要理解,却对别人的情感弃之如敝屣。 于是我惊恐的抬起头,对上阿梅梅同样不知所措的眼神。我看着她用手捂住嘴,颤抖着说:「腰、腰斩?我不知道……怎么会……小芳没有跟我讲过,那我还说了那么多……」 「没事的!」我连忙说,感觉自己好像在替一个伤兵止血,只是很快的我却浑身殷红:「有人喜欢就太好了。」 不要喜欢。 「你说的这些都让我很高兴。」我又补上一句。 我为什么自己可以讲出如此窝囊的台词。明眼人一定都能看出我是在自欺欺人。 「我……」最后,我小声的说:「我要回房间了……我同伴说不定昏倒在浴池里了。很高兴认识你。」 顿时我觉得我搞砸了一切,但明明我应该什么都没有做错才对。 「我还是好喜欢这部作品。」然后,阿梅梅也说:「我想说的就是这样。」 我简直像位逃兵。 ——大脑几乎什么都无法思考,我不断的如时间跳跃一般,回想着刚刚与阿梅梅的对话,但每当重播那句「被拯救了」时,我就好不知所措。 说有趣也好,无聊也行。觉得这个角色和自己很像当然没问题,但是这句「被拯救了」,让我觉得我像是一个杀人犯被颁发了模范市民奖。 但是啊,这不就是我画漫画的目的吗?如果可以的话,能够让某个人感觉到「感动」不就行了吗?可是—— 拜託不要再让我想到民俊了。 然后很突兀地,我想起曾和我一起合租的朋友,高中时,她和我要一起参加学校的文艺奖,我们准备合画漫画,那时候有另一个朋友参加了小说组,她写了一篇男同志的爱情虐恋,最后结局是两个人都死了。 后来那位朋友得了第二名,评审给她的评语是文字优美,但故事内容滥情。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身为同志的结局,总是在世人眼中如此悲惨。 越悲惨,他们就越值得同情,越值得提笔创作。 然而我也记不清楚,高中那时候的我到底对民俊抱着什么感情,说不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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