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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燕燕 第108节 (第3/3页)
是闪闪发光的了。 然后他在教会施大头以后就遭受了更大的打击。 命运何其不公平。 杨玉燕都要落泪了。 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天才。 或许血缘、血统、家庭教育等等确实能在某种程度上将人分成三六九等,但有一种人,天生就具有超越阶级的天份。 他们的名字,就叫做天才。 施大头,他碰巧就是一个出身泥腿子的天才。 天知道施家的基因里怎么会有学语言的天分,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但这偏偏就在他的眼前发生了。 施大头连城里话都学不会,但他学起英语来就像喝水一样简单,然后,一通,百通。 虽然西语有着相似的外形和近似的语言规则,它们都是学会读音就能学会语言,读音与意义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跟中国的象型字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则,中国字是读音是读音,意思是意思,学会读音不代表你就能学会意思,你学会读音以后,你还要去学每一个字的意思,等学会了每一个字的意思,你还要去学它们组合起来的意思,而以上三条路都不相通,它们是单独存在的,却必须搭配使用,这能够折磨死任何一个外国人。 相比起中文来,西语确实更容易学。但这也不是一个连之乎者也都没学过的泥腿子能轻松学会的! 可对施大头来说,他学得太快了。他学会英语后,就学起了法语,跟着就是俄语、德语。日语是他在学习上述语言的间隙捎带着学的,用他的话说就是“换换脑子”。 假如不是亲眼所见,苏纯钧一定不信。可由不得他不信,这世上真有的天才,就在他眼前,还是个农家子弟,在他捧着书看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他在英国求学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挨打;在他入学以后自以为可以凭一身才华救中国的时候,施大头刚刚入学,第一次学习拿笔,一笔一划的从三百千开始入门抄书。 一年以后,他跟他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 五年以后,他超过了他过去十几年所学的成就。 苏纯钧能这么痛快的决定从学校毕业投入官场,很难说不是受到打击后逃跑了。他只是觉得在学校方面,他应该把事情交给更擅长的人才,至于他,也有他更擅长的事。 总之,说服自己后,他爽快的调头跳进了名利场,很快就如鱼得水般扶摇而上。在这里,他也能像喝水般轻松的取得成功。他一面对着过去的自己妥协,一面遗憾他还是更像父亲。 不过有父亲这面镜子,他就不会再走错路。 苏纯钧就着酒菜把施大头的故事讲完了,占据了未婚妻杨二小姐所有的注意力和剩下的所有的时间,直到席终,大家需要告辞了,祝颜舒从别的桌回来,看到喝醉的代教授与施大头。 杨玉燕:“施无为同学。” 从此她再也不叫人家大头了,做为对天才的尊敬,她以后都会好好的称呼他的学名:施无为。 祝颜舒嗯嗯道:“纯钧,你把代教授和这个同学都带回去吧,等他们酒醒了再送他们回学校。” 张妈说:“喝醉的人不能没人照顾,容易出事的。他们回学校没人侍候吧?” 苏纯钧:“应该是没有的……” 代教授没有请下人的习惯,他自己一个人住着那个小红楼,白天倒是有不少学生在里面,可晚上就他一个人。 施大头住的男生宿舍里倒是有不少人,可是哪一个也不负责照顾一个喝醉的男同学啊。 万一这两人醉得睡过去再吐酒了呢?这种死法可是很痛苦的。 张妈拍大腿:“我就说……那还是都带回去吧,就放在你那屋里,你先照顾照顾,明天再送他们回学校。” 苏纯钧能说什么呢? 他只能上前扶起代教授,再喊来另一个人扶施大头。 杨玉燕:“施无为同学,走路小心点。” 苏纯钧深吸一口气,将这两个走路绊蒜的醉鬼都扶回了自己那间屋,有了三个醉鬼的加持,顿时那间不大的屋子里就闲人免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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