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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就埋在化粪池里 (第1/2页)
虽然因为失恋这个契机,让我住进这栋小公寓,一夕之间所有念旧的往事全都归零,再找不到一星半点阿疏留下的踪影,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可惜。人活着,抬头挺胸向前看,是非常正常的事。儘管没人教会我,我仍然想得很通透。 对了,阿疏就是我那个无缘的前男友,还是唯一一个前男友──说浪漫点就是我的初恋情人。 可惜缘分只负责将那个对的人带到我面前,从不负责我们的天长地久,我凭藉一己之力毁了这段双方曾苦心经营的感情,不知道他在酒rou朋友面前诅咒过我没有。 带着为数不多的家当,搬进这栋不太起眼小公寓。我从玄关一路逛到最底的墙壁,只能说房东真的好佛心。大家电小家电通通有,包网路包水电瓦斯费,一个月只收三千元租金。比我当年大学宿舍还便宜啊,是不是有诈,该不会闹鬼吧? 行李不多,全都随便扔在地上,整个箱子大剌剌的敞开着,我皱眉瞟了一眼,下定决心有空时一定会好好整理。但谁知道呢,独居的好处就是这样的,就算一个礼拜没洗澡,也不会有人知道的啊。我想怎样邋遢我就怎么来,姐做自己不行吗? 但独居的坏处也是这样的,我挺怕我因为用电不当,触电身亡,死了一个礼拜也没人知道。最后因为旷职多日,老闆叫人事发来资遣书迟迟寻不到人,房东见信箱的信满到溢出,心生疑竇,拿着钥匙开门,这才发现尸体都长蛆了……侦探小说都是这么写的嘛。 从冰箱里拿出一罐不晓得放了多久的可乐,转开瓶盖往嘴里灌。哇,好开心啊,这什么神仙地方,居然供应我最喜欢的可乐,真是幸运哪。大概是房东先生买的吧,我妈帮我去跟房东签约回来曾告诉过我,这整栋楼只有我和他住。老妈转达得特别详细,她说楼梯跟客厅还有厨房啊小阳台啦都是共用的,但房东住楼上,个性低调,没事不会往楼下跑,基本上碰不到。 我那时心想房东先生低调这种话是老妈自己观察出来的,还是房东先生自己说的?又不是名人,是能高调到哪去啊。 我把可乐喝完,拿着空瓶去流理台冲洗乾净,找了个乾净的大袋子充当暂时的资源回收处。 嗯,如果房东先生发现冰箱少了一罐可乐怎么办呢?我想了想,有出去的话,还是买回来赔他吧。最好在他发现之前,呵呵。 好好喝啊,我忍不住又打开冰箱,拿出第二罐可乐。 啜饮着冰冰凉凉的汽水,迎着初夏的微风,栖息在小阳台上,眺望远处,好不愜意。早知今日能够如此快活,我干嘛住在破旧的五千元公寓里呢,扣除无价的旧爱回忆,每个月还亏了两千啊。 老妈说狼心狗肺这句成语就是用来形容我这种女人的,我本来想要激动的反驳一下,却苦思不着一个具说服力的理由为自己辩解,只好当作没听见。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这里住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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