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劫(NP)_17红谷之战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7红谷之战 (第4/6页)

罐,里面装了些五颜六色又危险的劳什子,总是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以前,他俩经常搬家,因为他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动不动就爆炸,把他们家烧个一干二净。

    后来谢秋灵才知道,原来在天书中,早就记载了谢怜小时候会无意中捡到一本来自天界的“神秘玄术秘籍”,并由此自创一套无敌功法。

    但捡到秘籍这样的好事他可从未告诉过阿姐,今天她才得以亲眼所见此功法之古怪奇特。

    人群讨论激烈,谢怜也不急于解释什么,他更关心谢秋灵的反应,他一眼就在密密人群中搜寻到了美人身影,满怀期待地想在她的脸上看到惊讶的表情。

    可是,她一双冷漠的美目漂都没往自己身上漂,而是注视跟随着狼狈应战的司马明岚。

    他胸口瞬间泛起了酸,她此时的注意力不应该在自己身上的吗?

    他立刻与她传音,嘟起嘴不满道:“阿姐,你说怜儿把你一个人落在天道宗不管你,怜儿没有!怜儿每天都在很努力思考战胜他的方法!”

    说着他摊开双手给谢秋灵看,那双原本修长美丽白皙娇嫩的手,如今皮肤变地粗糙不堪,布满了溃烂伤口,粉红的rou从中漏了出来,触目惊心,他委委屈屈的抽泣道:“阿姐你看,为了做这些危险的药,怜儿的手都成这样了。”

    谢秋灵看到那双被高度腐蚀的手,心中突然一紧。

    原来,她现在的心还是这么容易被他触动。

    个鬼。

    呵呵,他那么爱美,平日里脸上生了一颗斑都要死要活的叫唤半天,能忍受手变成这样?

    这不过又是臭弟弟故意引她心疼的小伎俩罢了。

    她抬起眸,冷然一笑:“这是你方才现用你那些毒药给毒的吧,别以为我没看到。“

    “我……没有。”谢怜声音立刻虚心的弱了下去。

    怎么回事?自己刚才分明做的很隐蔽了,又被她发现了?

    不过,他也没说谎啊,以前因为这些受的伤,可比这个严重多了。只不过,他都有办法修复罢了。

    他自知理亏,态度软了起来,目中水波涟涟,柔情似水:“反正我现在已经掌握了打败他的方法了,等我救你出来,你也不要再生怜儿的气了好不好?”

    “救”她出来?说的可真好听。谢秋灵之前不知道,但她现在知道了。

    原来在天书的后半部分剧情中,他用于与司马明岚抗衡的招式,现在就已经发明出来了。

    讽刺的是,他此刻说秘术是为她研制的,可后来又与凤洛洛说是专门为她所创的。

    不管他最初是为了谁,她直到死去,此术都没有为她施展,反而在她死后,在与司马明岚抢凤洛洛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谢秋灵嗤笑一声:“可你这点雕虫小技根本不足以打败他。”

    只见那畔司马明岚飞身甩开火龙。

    他心思极是机敏,已然参透此火玄奥之处。

    他想,这“钠”火遇水不仅浇不灭,反而越烧越旺,所以须要用不易燃烧之物将这钠火与水隔绝开来才行。

    他驱动起水极速流动,带起一阵罡风,卷着红谷地面上的沙土纷扬而起。

    紧接着,他撤回火焰,引着这一片飞沙走石,径直向火龙扑将了过去!

    咕噜一声,火龙被整条覆灭,再无死灰复燃之相!

    大家方才还觉那火龙威力无比,谁知这么轻易就被破解,一个个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

    “不过如此。”司马明岚缓缓掩起凌乱衣襟,冷冷道。

    梅不群嘴角抽搐了几下,没了主意的看向谢怜。

    谢怜紧紧攥紧拳头,紧咬着牙根,看样子是被气到了,但很快他又运筹帷幄起来,与梅不群密语商议。

    片刻后,梅不群点头中肯,转头随即继续挑战司马明岚:

    “别着急啊,你也太小看你老子了!”

    说着,他按计划开始了下一轮攻势。

    他身上焦黑的皮肤上开始渗出一种神秘的油,他用手揩了一把,聚集在空中。然后,他将那残余的钠火熄灭,引来了那道泛着紫红色的“锂”火,一起融进油滴,又陆陆续续引了许多物质到其中,最终空中浮现出一大片白色的粉末,被一层薄薄的透明气体包裹着,在天幕中飘荡。顺着风,缓缓向司马明岚游过去。

    众人不明所以。

    “本尊为此物赐名‘叔丁基锂’,这才算的上是真正的杀器!我倒看看你这回还有没有本事破!”[3]

    说着,他双指一夹,包裹在白色粉末周围的透明气体破裂散开。

    就在这一瞬间,空中火花星星点点的闪了起来,白色的粉末一接触到空气疯狂自燃!

    轰!天地震荡,一股极端狂暴的波动爆炸开来!

    幽蓝色的火焰撕裂空气,肆意飙射!火焰瞬间连成了一条几百米长的巨蛇,带起灼热气浪,以嚣张霸道的姿态狠狠向司马明岚咬去!

    杀气如潮,司马明岚又被瞬间弹飞。

    巨蛇咬着其尾穷追不舍,司马明岚旋转着稳住身躯,这次他已吸取前一回合教训,这次,他直接祭出十成功力,制造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