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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鹰 第14节 (第1/2页)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 下午茶时间,秦斯阳让保姆上楼询问她需不需要吃点东西,但苏渺练得很沉浸,什么都不需要。 他想了想,还是对保姆说:“给她做点蛋糕饼干送上去。” “送什么蛋糕!”小亭子里,秦思沅一只手拎着马卡龙、另一只手接着碎渣,“就让她饿着。” “这是待客之道。” “她才不是客人咧!” “她是我的客人。”秦斯阳坚持,扬了扬手,让保姆去厨房准备。 秦思沅翻了个白眼,有时候她也真是讨厌兄长这一副正人君子的腔调。 不如迟鹰来的真实。 不知道这俩人怎么成为朋友的。 正想着呢,管家带着迟鹰走进了小花园里。 秦思沅遥遥地望见他,连忙起身挥手,脸上挂起了莞尔的笑意:“迟鹰,我们在这里!” 迟鹰穿着一件轻松休闲的涂鸦黑 t,轮廓冷硬,气质凛冽,花园雕栏上的玫瑰花映衬着他一路走来,越发盛开得灼灼夺目。 有他出现的地方,环境似乎都会因之而改变。 秦思沅的下午茶时光不再悠闲,她局促了起来,时不时用眼神很小心地点着他。 迟鹰倚在亭椅边坐下,手肘随意地搁在桌边,麦色的手背有几条明显的青色血管脉络,延伸到结实的小臂之上。 保姆送来了水过来。 “冰薄荷水,我哥说你喜欢喝的。”秦思沅忐忑地招待他。 迟鹰抽掉了玻璃杯中的吸管,一口喝了大半。 “脸怎么样?” 说话间,他搁下杯子,指尖点住了秦斯阳的下颌,轻轻往上抬了抬,“还没消肿?” 秦斯阳有点不爽:“用了多少力道,自己心里没谱?” 迟鹰嘴角绽开一抹轻挑的笑意,捏着他下颌左右看了看,动作霸道又放肆:“颜值打对折了,难怪最近没妞跟你告白。” 在他面前,秦斯阳这一身高冷清贵的气质就显得弱势了很多,拍开了他的手,不爽道:“还说,为了个女的,跟你这么多年的兄弟动手。” “你还不是为了个女的,跟老子较劲这么多天。” “她是我meimei!” “都一样。” 迟鹰和秦斯阳之间自由随意地说话,是完全不当秦思沅在场的,也不会忌讳什么,直接拿她当透明人了。 秦思沅感觉到了自己存在的多余。 “迟鹰,我和苏渺已经和好了。那天的事过去就过去了,我们都不要再提了。”她目光恳切地望着他,“你就原谅我那天的无礼,好吗?” “这话没劲。”迟鹰摆出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需要原谅你的人,不是我。” 秦思沅咬牙道:“我…我知道,这不,我哥还请了她过来呢,就在楼上练字,我们已经决定跟她和解了,她也接受了。” 迟鹰指腹擦了擦玻璃杯上冰凉的冷雾,透过玻璃杯,视线落在了对面倒映的小房子上:“视频素材都剪好了?” “嗯,但是时间不太够,我想着再增加一些视频素材,你有什么推荐吗?” “刚刚路过的时候,看到小区门口有一片竹林,意境还不错。” “好!那我立刻去拍!” “会产生很多废镜头,一次多拍些。” 秦思沅拿起了单反相机,很可爱地冲他眨了眨眼:“这还用说,我都晓得!” 说罢,她愉悦地走出了小花园。 亭子里只剩了秦斯阳和迟鹰俩人,背后环绕的小溪潺潺的水声。 秦斯阳无语地望着他:“你把我妹支走,想怎样?” 迟鹰拍了拍秦斯阳那张清隽的面庞,笑得邪佞—— “你们南方蚊子多,进屋躲躲。” 说罢,他懒散起身,朝着别墅走了过去。 第10章 热烈 苏渺以前练小楷和隶书比较多,写字方正,就像她自小到大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行事风格一样。 行书也练习过,总写不好,以苏渺规矩的性格,很难写出行书恣意飘逸的风骨。 再加之她又写得慢,每一笔一画,都要按照书法字体的规矩来,行书真的太不适合她了。 偏偏《兰亭集序》又是“天下第一行”。 她临不出王羲之的洒脱风骨,只能用笨方法——通过不断的练习,来达到熟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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