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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想要抽出自己的右手,但奈何身上没有力气,本是剧烈挣扎的动作倒更像是在与曹之顺调情,徒劳地在他的手心里勾划着横线。 最后,那一点徒劳的挣脱以曹之顺捏住他的手腕而告终。 曹之顺圈住他细细的腕骨,熟练地打开手铐,小心翼翼地拷住易宁的手腕。 他的表情紧张但认真,甚至手指还在微微颤抖,像第一次在婚礼上给心爱的人戴上戒指,仿佛周围高朋满座,而他和眼前的人正在所有人的簇拥中,接受祝福,用戒指牢牢套住彼此的一生。 接着,他把手铐的另一端拴在床头的铁柱上,满意地笑了。 手腕皮肤上传来的鲜明冰凉的金属质感,易宁的视线空洞地落在曹之顺身上,看着他兴奋地欣赏自己刚刚完成的杰作,他甚至把易宁被栓住的手放在手心里,送到自己的嘴边轻轻一吻。 肌肤相触,本是柔软的触感,但那一瞬间,易宁感觉自己在下坠,下坠,坠落到一个足以让人溺毙的空间,他想把自己的手砍掉,把自己被曹之顺触碰过的皮肤全部揉搓上万遍。 一阵恶心突然从胃里翻涌上来,易宁没忍住,偏过头干呕了好几下。 曹之顺把他的手移开放到床边,静静地看着易宁,对他不加掩饰的极端厌恶没有任何表示。 过了好一会儿,易宁才稍稍缓了过来,他仰着头,像缺水的鱼,哽咽着从喉头挤出几个字:“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句话其实他已经问了很多遍,从昨天被强绑到车上,到现在被栓在床头,从曹之顺拿了他的手机给冉以竟发了离婚短信,到现在自己被恶心到起了生理反应。 每一次每一遍,曹之顺都没有回答。 不过这回似乎有了不一样,听到这话,曹之顺镜片后的眼睛慢慢眯起,好像在思考到底要不要回答。 可能是因为刚刚做了一件愉悦心情的事情,他没有再像之前那样引开话题,反而嘴角轻扬,沉声答道:“你知道自己长得多漂亮吗?” “你是一个漂亮的小野种。” “高中遇见你的时候,你就已经很漂亮了,有许多人是越长越丑,而你不一样,那后一别,再见到你时,你更漂亮了。” 像白色的栀子花,水润清新,初长时只觉花好看,待过些时间,却被盛开后的迷人香气吸引,便心痒痒地想把它摘下别在胸口。 “我喜欢把好看的事物留在身边,”他抬起头,像在欣赏一件举世无双的名画一样打量着易宁,“别的东西就算了,可你我是真的喜欢。” “我真的没想到你会和冉以竟结婚,”曹之顺接着说道,“本来我的打算是慢慢来,可不行,一想到你可能会喜欢上那个蠢货,我受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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