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_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第55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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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小说搞救赎[快穿] 第55节 (第3/3页)

身穿旗袍倚靠在门边的齐璨,出声说话了“是花汇厅里的姑娘吗?”

    不得不说唱戏的人,就是平日里说话,那腔调都令人骨头发酥,自带一股子动人的意味在里头。

    尤其是柳恨雪的声音格外有特色,柔而不媚,媚而不俗,又有些婉转的甜,犹如在糖霜里裹了几回的软面,甜得人心都要化了,却能听出他性子里的傲气。

    说话时的声音落地清脆,不唱戏的时候说话,明明是正常语调,却像情人间耳鬓厮磨的亲昵言语。

    现下齐璨听他这么一句问话,就觉得耳朵都发痒,不自觉地捏了捏自己的耳尖,笑道“是呢,我叫孙姝宁,柳老板好!”

    这会卸完了脸上油彩的柳恨雪转过身站起来,走到了桌边坐了下来,那双因为贴片子有些吊起来的凤眼望向齐璨,明明是很正常的一眼,看起来却脉脉含情,手上将一张凳子移开“孙小姐请坐。”

    齐璨方才在门边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会柳恨雪,看到他就是拆解凤冠,指尖都冒着贵妃那股慵懒华贵的味道。

    然后柳恨雪起身落座那会,齐璨也在观察,发现他的风姿完全能让人忽视他那令人瞩目的身高。

    卸了妆的柳恨雪无疑是极漂亮的,是那种秾丽到了极致的美,但细看之下就能看到他眉宇间的轩昂正气,两厢结合之下,显得他通身气度更发奇特了起来。

    褪去贵妃妆容华裳的柳恨雪,如沐春风的气质上和陆明笙有点像,但没有陆明笙骨子里的那份冷和狠厉,是令人极其舒服的谦逊温和。

    齐璨手上提着个小巧的手袋,是陆明笙在出门前给她的,把她原本那个米色的皮包给留了下来。

    手袋是配着牡丹花的刺绣,包身上还缀饰了一条流苏,正是这手袋的点睛之笔。

    柳恨雪给人倒了杯茶,细长的手指轻捏住瓷杯,放置到了齐璨面前,茶水干净清冽,香气扑鼻“不知吴老板,想要我教孙小姐些什么?”

    齐璨小口啜饮了下茶,回答道“吴姐想要我们学学柳老板的风情。”

    柳恨雪先是一愣,随即掩唇一笑,凤眼微微弯垂“方才孙小姐饮茶的动作就失了几分风情。”

    说着,他就给齐璨演示了一遍。

    拇指和中指捏住杯子,细尖的尾指微微翘起,缓慢抬手将茶细细饮尽。

    眸光流转,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动人的很。

    齐璨看得是目瞪口呆,这一米八的大男人居然比自己还有风情。

    不,感觉是比吴晦月那个大妖精还要惑人心神,但却并不会让人觉得在刻意勾搭人。

    眼前看似明艳的美人,却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看着自己,带了几分娇憨之气,看得柳恨雪不由得唇角微扬,眼角眉梢都是笑意,牵起了她的手“孙小姐这双手,倒是比我这男人的手要细嫩不少。”

    就这句话一出,齐璨就知道为什么原书里说他是个渣男了,瞧瞧这双含情目,再看看这牵着自己手如获珍宝的模样。

    自己和他才第一次见面,这家伙就摆出那么亲昵的姿态是要干什么?

    不过齐璨倒是觉得,她和柳恨雪俩人应该很适合做姐妹。

    殊不知,柳恨雪这梳妆间开的窗户正对着月楼背后巷子口,而巷口停了辆车,就是陆家的车。

    陆明笙站在远处,遥遥地望向那窗边宛如一对情人的两人,眼睛眯了眯,手腕上的佛珠串,不知道何时滑落到了手心里,被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拨弄着。

    一旁候着的杜若参,一声都不敢吭。

    按照少爷的习惯,这珠串拨弄得越是慢,他脸上的笑意越是温柔,便是要出事了。

    若是齐璨看到了他这笑眯眯纯良无害的模样,就会知道这佛面杀心的家伙醋坛子打翻了,醋味儿满街都能闻见了。

    “杜爷,寻个日子,把柳老板请来公馆唱戏如何?”

    杜若参头低得更下了“少爷若是想听戏了,自然是好的。”

    佛珠被点下去了一个,陆明笙不知为何想到了月楼的传闻,说是这柳恨雪从不在晚间唱戏“那便周日的晚上罢。”

    “是,少爷。”

    这柳恨雪不在晚间唱戏的缘由,以他对这平城和全国乱象的局势来看,约莫是有些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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