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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来之前,有看到利亚姆一直在寻找您。 她说完就立即离开了。 冯亨暗叹,这也是个芝麻馅的汤圆啊。 一想到利亚姆他就头疼,都说了休息几天,他怎么就闲不住呢!看来只能祭出「扣工资」这一大杀招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知识小课堂】 不经之谈:形容荒唐无根据的话。经:通常的道理。 * 【拓展小课堂之现代欧洲村庄(摘自知乎)】 作者:知乎用户 链接: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世纪的农村是一个包含着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内容的基层社会单位,大部分村庄实行共同耕种和共同放牧的敞田制度(on field system),形成了一个学术上叫村庄共同体(village unities)的具备自治性质的领土单位。村庄的组织程度可以达到对某种资源进行控制,以及能与上级政府进行联系,具有法人地位,在履行对国王的义务、对领主的义务这两个前提下,自行且自主管理内部的事务。 每一个村庄都有自己的规则,即中世纪历史里常见的一个词汇习惯法,贵族领主甚至是国王都不能插手改变。同时还有自己的权力机构、村民有自己的选举来选出行政管理人员,在英国,负责管理村庄的行政主管被称为村官(reeve),在意大利被称为长老(priors)或执政官(suls),在爱尔兰被称为王(king),除了这些村长职位以外,6世纪左右的一些村庄还有村民会议选举出来的干草监管员(hayward,管理农耕)、分地员(mead□□an,管理草地划分)、护林员(woodreeve)。10世纪的英格兰有一种保卫被分派区域安全的护卫单位十户区(tithing),顾名思义就是十户人家负责看管区域安全。1289年英格兰纽英顿庄园还有监督习惯法执行情况的督察员(warden)、牲口监管员(pinder)、十户联保官(head of the frankpledge) 这个十户联保官很有意思,十户联保大概就是指中世纪的英国村庄实行村内10人小组之间互相担保的单位,是一种担保对方犯罪后会被准时传召到法庭的制度,如果你担保的那个人没有来,其余9人必须经过严格审讯并宣誓自己绝对没有参与犯罪者逃跑一事,否则就会将犯罪者所承担的后果转移到剩余9人头上,迫使他们接受刑罚和各种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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