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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维新盯着手中的信封,想到乔镜学生的身份,不由得有些好笑—— 若是文校长知道了他迫切想见一面、甚至还打算邀请来学校任教的晏河清本人,现在就正在京洛大学念书,恐怕会直接惊掉眼珠子吧? 许晓明当天就带着这封信去了乔镜的住所。 但令他疑惑的是,自己站在门外敲了半天院门都没人来开,他等了一会儿,里面也没有传出任何动静。 难道是出门了? 许晓明是知道胭脂的,每次他来找乔镜,她或者景星阑总有一个人在家,很少有三个人全出去的情况,所以这次他才会觉得奇怪。 他想了想,把信从院门的门缝底下塞了进去,这样主人只要一回来就能看到了。 其实乔镜今天和胭脂一起出门也不为别的,马上又要到学期末了,课业繁重,再加上每天写稿子都要费不少墨水,他得上街去买点儿文具,顺便帮胭脂也带一些大字描红之类的本子。 景星阑照旧早早出门不见了人影,乔镜临走时看到胭脂期盼的眼神,到底是没好意思让她一个人看家。 至于008…… 它不算人,不好意思。 他们去买了墨水和纸笔,乔镜还给胭脂又买了一身新衣服,虽然只是一件便宜的成衣,料子在见惯了21世纪大牌衣裳的乔镜看来也实在不怎么样,但女孩还是高兴得小脸通红,捧着那套衣服爱不释手。 直到他们走累了,在街边的面馆坐下吃午饭,胭脂害怕弄脏了衣服,这才小心地将它用布包起来,还漂漂亮亮地打上了一个蝴蝶结。 乔镜默默地点了两碗面。 按理说,跟女孩子一起出门,以他的脸皮估计全程都恨不得当个聋哑人。但是胭脂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而且还过惯了苦日子,虽然性子看似倔强,实际上却是个会对在意人十分小心翼翼、甚至是不由自主讨好的性格,平时无论是说话和做事都懂事的让人心疼。 因此,他和景星阑两个虽然嘴上不说,但其实都挺宠她的。 乔镜看着她盯着布包还恋恋不舍的模样,叹气道:“反正已经送你了,什么时候看都不迟,先吃饭吧。” 胭脂这才收回视线,点点头,拿起了筷子。 她吃饭很猛,大概是从小饿惯了,乔镜还没动几口,胭脂就已经大半碗下肚,碗里都快见底了。 “先生,”她很快就吃饱了,放下筷子,一抹嘴巴,期待地看着乔镜,“咱们别这么早回去吧?我还想在街上呆一会儿。” 知道乔镜不想逛街,说完这句话后,胭脂还立马补充道:“就坐在这里,哪儿也不去。” 乔镜稍一思索就明白她想干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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