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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咸鱼小寡妇 第2节 (第1/2页)
暗地里大家就都只敢叫他痞子,稍微老实点的小伙子大姑娘,都被家里叮嘱离季天泽远点。 刚才温三民隐隐约约听见前头说了啥,骑着车子追上堂妹,“九丫……九凤,上洋车,我捎你回去。” 新民大队里温姓是最多的,其次是姓杨的。 大队里姓温的,最出息的有五个兄弟,就是温九凤他们这一支。 温三民是新民大队长温老大家的,现年二十五,孩子都俩了,只有一个meimei温三凤。 温九凤是新民大队会计温老五家的小闺女,刚结婚不到一年就成了寡妇。 原身跟温三民差着岁数,又跟温三凤有点对照组的意思,从小就较劲,因此跟温三民不咋亲近。 所以温九凤这会儿只是笑着摇头,语气还是软软的,“不用了三哥。” 温三民扫了眼后头还在抽烟的几个大小伙子,想到刚才杨辉说的闲话,忍不住皱了眉。 “我带着你能快点到家,昨天五婶还让我碰见你跟你说,家里的葡萄熟了,让你回去摘,给你婆婆和小叔子尝尝。” 温九凤顿了下,没再客气。 第一茬葡萄最好吃,正好她今天拿了冰糖回来,葡萄可以一部分做葡萄酱,一部分借口拿去酱酒,带到供销社送人情。 回头她从空间里将葡萄酒散装点出来,给温家长辈和婆婆解解馋。 “那谢谢三哥啦。” 季天泽听到那小寡妇清甜的声音,像是故意放慢了速度似的,绵软却带着钩子,钩得人心里发痒。 怪不得新民大队的人以为他们俩人有一腿,这小寡妇就是存心勾引他。 季天泽眯了眯眸子,懒洋洋地咬断抽了一半的大前门,跨上自行车就走。 其他人尤其是杨辉,屁也不敢放地跟在后头。 天这么燥,又到了晚饭时间都饿着,他们生怕真惹季天泽急了眼,挨上一顿好揍。 自行车骑起来怎么都有风,虽然风也闷热,不用走路还是能舒服点,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温九凤,忍不住弯了眉眼。 随后一阵更急的风‘嗖’的从她身旁吹过,风鼓起的绿色军装几乎贴着温九凤的膝盖过去。 季天泽冷淡深邃的侧脸与风一起刮过,她看得很清楚,这人修长脖颈上清晰的麦色喉结,轻轻滚了滚。 他故意的。 温九凤在心里感叹,不管哪个时空的男人,真是长得越好看的,越狗。 -------------------- 作者有话要说: 季狗:媳妇应该在我自行车上! 架空年代文,就想写个家长里短,咸鱼过日子的慢节奏种田文,慢悠悠的甜,宝子们也慢悠悠的看哈~ 老规矩前三章红包包预备。 一般早六点,二般(补更)零点前。 双开文《金玉迷障》7月11日开文,求收收鸭~ ——《金玉迷障》文案—— [换梗了,悬疑推理换火葬场甜文,总大半夜写文鼓勇气好久也实在是不敢写,写点自己喜欢的。] 许琳琅一颗心痴痴恋着廖宸,为他放弃学业和事业,心甘情愿被廖宸在别墅里养了三年,多少小心翼翼和温柔都没教会他爱自己。 她在一个心碎的雨夜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原来她曾众星拱月,游走在男人堆里片叶不沾身,被所有人瞧不起却又惧怕着,未曾吃过一点亏,站在金字塔顶端,孤家寡人死在医院里。 死前她觉得有点孤独,祈祷下辈子能体验一下爱的滋味,于是活成了这辈子的模样。 许琳琅轻嗤,体验过了,sb不好当,她还是做自己吧。 ————— 廖宸曾嘲讽追妻未遂以酒消愁的好友:你这点出息,女人不能惯着,我这辈子绝不会低声下气哄人。 当时众人去看许琳琅,她懒洋洋斜靠在沙发上让人喂葡萄,只张张嘴就是一副活色生香。 后来廖宸确实没有低声下气哄人,他只温柔笑着,在晚宴红毯前弯腰给许琳琅提裙摆,亦步亦趋,深情凝望。 因为许琳琅觉得他冷着张阎王脸太丑,低声下气太贱,哄人太吵,她都不要。 众人:……真出息! 金玉为丝,筑巢箍雀,最后却不知成了谁的迷障。 第2章 等跟季天泽一起的那几个一窝蜂刮过去,温九凤在温三民背后偷偷鼓了鼓小脸,再次后悔自己刚穿过来那天,为美色迷惑的大意。 她穿过来时,正值原身受不了丈夫去世的打击,浑浑噩噩了半年,想不开上了新民大队的老庙山。 老庙山上有块不知道哪朝的峭壁,原本上头刻着经文,新蓝国成立后经文被刮掉,峭壁还在。 原身想跳下去追随丈夫而去,恰好遇到温九凤被丧尸咬死,两个人刹那间就完成了交换。 冥冥之中有个机械声音告诉温九凤,原身去平行时空跟没死的丈夫再续前缘了,但原身是一本书里不可或缺的路人甲,所以她才能穿过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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