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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洗刷掉它们,父亲就会来接他了。 “去那个流淌着蜂蜜与奶的地方。”[1] 以色列人可以逃出埃及,奔向迦南地,他也可以。 于是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有时间,钟浅锡就会一遍接着一遍,去背诵那些能洗刷他罪恶的东西。 直到它们成了本能,长进骨头里。 终于有一天。 也许只是某个很平常的午后,钟浅锡记不清了。 他真的得到了那个宝贵的机会。 “你父亲刚刚打来电话。”躺在病床上的母亲放下手机,激动地咳嗽,“这个周末……就是这个周末。他可以见你。” 钟浅锡整整一夜没睡。他跪在窗前,发誓有那么一瞬间,看见了加百列雪白的羽翼。 隔天天一亮,他就换上了最好的白衬衫,坐在快餐店的门口等车来接。小小的衣领被浆洗得笔挺,就连手都洗过很多遍,搓得快要掉皮。 指甲缝里不能有一点脏东西。 父亲只喜欢干净的孩子。 无数次默念中,送机的车终于在一片尘土中,开进了满是苍蝇的小镇。 母亲已经病得的太久,没有办法离开路易斯安那。所以那次是钟浅锡一个人坐上飞机,独自去洛杉矶看望父亲。 而洛杉矶是一座国际化大都市,和闭塞的小镇完全不同。 眼前的一切都让钟浅锡感到新奇。 这里有高大的棕榈树,有鳞次栉比的摩天楼,有数不清的汽车,有彻夜长明的灯火。 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有很多很多和他一样的面孔。 混血的面孔。 他不再是格格不入的那一个——他终于到了属于他的迦南地。 这种感觉像是做梦,整个人都浮在空气里,最好永远也不要醒。 钟浅锡一路扒在劳斯莱斯的车窗上,贪婪地往外看去。 终于,他下了车,见到了陌生的父亲,见到了那间华美壮阔的别墅,见到了金光闪闪的大理石厅。 却也见到了草坪上踉跄学步的瑞恩。 一个两岁出头的孩子后面,身后竟然能跟着四五个佣人。 “他是你的弟弟。”父亲说。 瑞恩不用挨饿,不用去思JSG考书上那些晦涩的句子。他的生活里没有教条、训诫和守则,只有爱与牛奶蛋糕。想什么时候吃都行,吃到牙痛也可以,不管是礼拜一还是礼拜日。 无知无觉的人最幸福。 有了对比,才会感到痛苦。 钟浅锡不自觉地把手缩进兜里。 虽然下飞机之前,他已经确认过很多次,指甲缝已经洗到完全雪白。但有些东西就是清不掉,牢牢地黏在身上。 在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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