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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了近二十年的小偷,在学会认字之前先学会的反而是扒手们使用各种的踩点符号。 从可雅身上偷一块表对他来说真的不是什么难事,总比在琴酒身上偷走他的伯莱塔容易——而这也是拉姆斯成为拉姆斯的原因。 他被帮派里的小弟们哄得飘了理智,明知道那个银色长发的男人绝不是好下手的角色,还是热血上头地伸了手。 理所应当的,还没等他把那把银色的手枪摸热乎,跟小弟们炫耀个够,琴酒就叼着烟找上了门。 他运气好……应该算是好吧。琴酒那天心情不错,没杀他,只是打算敲断他偷东西的手。 让一个小偷没了手,这或许也不是什么仁慈的处理方式。好在那天车后坐上还坐了一个贝尔摩德,那女人对自己看的好戏很愉快,转头把这个既有胆子又有技术的人才推荐给了朗姆。 就这样,他成了拉姆斯,也保住了自己的一双手。 他是为了活下去,库拉索又是为了什么? 拉姆斯瞥了一眼被固定在金属台子上即将接受洗脑的库拉索,嘴角撇下去,拆了一块泡泡糖丢进嘴里,戴上耳机,尽职尽责地当着杀鸡儆猴的那只猴。 旁观自己的老板怎么把同事变成一块人形硬盘。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抽动了两下,深刻觉得自己果然不适合在组织里工作。从老板到同事,没一个合得来。 “喂喂,库拉索大姐,脑子还清醒吗?” 拉姆斯在库拉索的惨叫和挣扎停止以后靠过去,敲了敲金属台子,试图确认一下她的情况。 库拉索苍白着脸色眨了眨眼,显得十分迟钝。这是正常的,人的大脑是十分精密的器官,被人以暴力手段强行控制改变,而且还不止一次,库拉索没疯没傻都是得赖于组织的药物研究技术发达。 “你是……谁?”库拉索小声问道,看了看拉姆斯,又缓缓转了转眼睛,“我……是谁?” 我哪知道你是谁。 拉姆斯本打算没打算回答她这个问题,又想到自己刚才从老板手里领了什么活,只得翻个白眼给库拉索解开了固定她手脚的金属锁扣。 拿出之前放在他这里的彩色卡片,展开以后在库拉索面前晃了晃。 “这样你应该就能知道自己是谁了吧?” 库拉索直勾勾地盯着那些卡片,把翻涌而来的痛苦呻吟憋回肚子里。 她太过用力地咬牙,导致额头上凸起几条扭曲的血管,一突一突地跳动,像是把她的记忆脉动着输送进她的大脑里。 也确实把记忆送进了她的大脑里。 她想起了她是谁,也想起了她做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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