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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不久,陶秩家门口就停了一辆陌生的车,王思宇站在庭院里大声喊陶秩的名字。 陶秩急匆匆放下手里的水果,往外探了一眼,很快缩回头来,对余彦伦和严述说:“有人来接我啦,我走啦。” 说完他就一蹦一蹦跑了出去,头上的头发跟着他的动作像一颗蓬松的蒲公英一样晃动。 “这么着急啊?”余彦伦探头探脑,看清站在庭院里王思宇的样子,“嚯”了一声,戳了戳严述小声说:“这小子长得不错啊,陶秩就喜欢漂亮的,看见漂亮的就走不动道。” “他俩好像信息素契合度也不错,那么容易就留下味道了,我回去得查查是谁家的小子。”余彦伦搓了搓手,兴致高昂,转头一看严述那张如丧考妣的脸,兴致一下去了大半,“你今天咋一直都闷着张脸?” “叫他八点半回家。”严述看着王思宇接过陶秩的书包,又给陶秩开了车门,陶秩的身影一缩,缩到车厢里看不见了,他才收回了目光,余彦伦稀奇地说:“你咋那么专制呢?舍不得了吧,以前他老黏你的时候,你还觉得人不独立,后悔了吧?” “小孩就是一转眼就长大了。”余彦伦眼里慈爱满满,一边往回走一边翻找自己的手机,“不过八点半还是太晚了,八点就得给我回来。” 严述站着没动,他在缓慢地思考,好像缓慢迟钝的思维能延缓他的痛苦一样,但还是难以遏制,哪怕他的理智告诉他,他没有权利去阻止陶秩交友,也没有权利阻止陶秩恋爱。 他和陶秩的信息素契合度太低了,只是一个勉强达到不互相讨厌的程度,他在陶秩的面前是一个无趣严肃的Alpha,连信息素都是寡淡无味的,哪怕严述把自己腺体挤扁了,也无法在陶秩身上留下多浓的味道。 而王思宇轻而易举的接触就能留下让人难以忽视的信息素味道。 按照信息素的吸引定律,王思宇在陶秩眼中会比严述更耀眼百倍,严述觉得残忍,谁都不想自己在心爱的人眼里是黯淡无光的,哪怕他和陶秩一起走过了十几年,他熟知陶秩每一次的欢乐、悲伤、痛苦和成长,也无法改变这一切。 坐在后座上的陶秩看了一眼手上的衣服,一把丢回了王思宇腿上,气吁吁地说:“什么嘛,你还说会帮我缝好,你看看你的破针脚!” 在严述看来在陶秩眼中是耀眼存在的王思宇捏着粉紫色的裙子,梗着脖子和陶秩争论:“拜托,我缝得超级棒好吧?你看看,你看看,这里还有我辛苦缝合留下的血迹。” “啊!”陶秩更加受不了了,嫌弃地说,“你还好意思说,你都不把它洗干净。” 王思宇也不干了,张着嘴巴学陶秩的样子嗷嗷叫,“好嘛,你嫌弃我,你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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