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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女书记 第59节 (第1/3页)
胡队也吓得要命,赶紧出来大喊,“姜主任是国家干部,你这是疯了吗?!” 旁边群众忽然都往后退了几步:没人想跟“疯子”有什么关联。 钱村长看着姜明光和胡队的眼色,这才说:“快快,带回家带回家,别在这碍事!” 马氏兄弟到底还是拗不过钱氏大家族,被几个钱氏壮汉撮弄走了。 作者有话说: 80、90年代很多女大学生被骗被拐卖的报道,想想看她们的遭遇,真的人间凄惨。 第63章 姜明光这才松了口气。 胡队和詹恒春这也才将手从枪套上拿开,手心一把冷汗。 回了院子一看,钱村长还算做个人,把马老五的嘴给堵上了,没让他胡言乱语。 县局没空车,最后是县政府派了一辆车来,带走了金玉桂、马老五、马冬梅。 “小光,今天你好厉害啊!”上车的时候,姜明光赶紧抓紧时间夸了夸丈夫。 宗齐光心里也是老得意了,嘴里还很谦虚,“那当然了!你是我媳妇儿,我怎么可能让别人打到你嘛!” 胡队则说:“宗主任,你这手功夫太漂亮了!专门学过的吧?” 宗齐光假装谦虚,“哪里哪里,小时候太皮,学了两年,强身健体罢了。” 詹恒春一脸羡慕,“宗主任太谦虚了,能学成这样,不下几年真功夫是不行的。” 几个人都吹了一波彩虹屁,乐得宗齐光心里美滋滋的。 金玉桂坚决不跟马老五同车,这“一家三口”分坐两辆车。 姜明光注意到金玉桂不跟马冬梅说话,倒是马冬梅这个8岁的女孩带上了毛巾、茶杯,怯怯的问mama要不要喝水。 “你想不想上学?”姜明光摸了摸马冬梅的头发:营养不良的孩子,头发发黄干枯,摸着毛毛躁躁的。胳膊腿儿都细伶伶的,瘦得不像是个8岁的孩子。 马冬梅点点头,脸上神情怯生生的,小声说:“mama不喜欢我,爸爸也不喜欢我。村长说我该上学了,爸爸说家里没钱,我去上学了,就没人给mama做饭了。” “你会做饭吗?” 马冬梅点点头。 真可怜。这么大的孩子勉强够得着灶台而已,居然已经学会做饭了。 “你该去上学。” “姨姨,我能去上学吗?” “能的,下学期你就能上学了。” “那……”马冬梅小心的问:“mama呢?她不用再住在柴房了,对吧?” “你知道你家里是什么情况吗?” 马冬梅点点头,开始掉眼泪,“别人家、别人家的爸爸不打mama,别人家的mama也不住在柴房里。他们都骂我是‘野种’,姨姨,野种是坏的词,他们都在笑,那也是坏的笑。” 怪惹人心疼的。 孩子们都是小机灵鬼和小讨厌鬼,他们偷听大人的话,知道很多秘密;他们没有什么同情心,会嘲笑一个有着残废父亲疯子母亲的孩子,可以说很“正常”。 金玉桂痛恨马老五和马氏兄弟,看起来也从来没有抚养过马冬梅,对这个孩子没什么“母亲”的感情,不喜欢孩子。很可能她不会要这个孩子。 没错,孩子是无辜的,但这个孩子的存在时时刻刻提醒她的惨痛过去,她怎么能受得了? 到了桃花镇,詹恒春带马冬梅去录笔录了。 史大姐则送金玉桂去县医院处理伤口,姜明光交待要让女民警一起去,给金玉桂身上的伤痕拍照取证。 姜明光录完了自己的笔录之后,回了妇联办公室写报告。 金玉桂案件很典型,可以说是成百上千被拐卖的妇女中的典型一例。其实“拐卖”这个词不是很准确,“拐”是“拐骗”的意思,是说这些女人都是被骗走的,离开了自己的舒适区;但这个“拐骗”只是初步阶段,一旦受害者明白过来被拐骗之后,正在进行中的犯罪行为实际就变成了“绑架”,最后以“贩卖”为犯罪行为的第一阶段结束。 “拐骗”甚至都不是一个罪名,要跟贩卖或“贩卖意图”结合在一起,组成“拐卖”,才是一个罪名;如果要判刑的话,应该考量的是“绑架”和“贩卖”这两个罪名,达成“数罪并罚”。 陈书记听了“金玉桂案件”的小结报告后颇是头疼,“明光啊,你这个报告不能这么写。想要修改刑法很复杂,是要放到人民代表大会上讨论的,不是你写个报告就能改的。以什么罪名定罪是法官的事情,判多少年也是法官和陪审员的事情,你这么写报告,是要把法院的同志都得罪一圈喽。” 姜明光心里明白,乖巧回答,“那我回去改改。” “写工作报告也讲技巧的,你回去看看你的前任写的报告。要说清楚事情,还不能得罪人,至少在你还不能得罪人的时候,不要得罪别的部门的同志。你跟其他部门搞好关系,才好办事,不然他们光是磨洋工就把你烦死了。” 姜明光笑着说:“这可是陈叔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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