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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后是要做律师的,说话做事,当然是要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准。 此时此刻,他只是他自己的代理律师。 代理了关于自己未来幸福的一场官司。 先前的大招,效果太明显,明星决定再接再厉,再放一次:啊伦家可是一点都不想有阴影呢! 回艺才消下去的鸡皮疙瘩,瞬间又起来了。 只不过,这一次,这些疙瘩没能粘着回艺不放。 大招这个东西。 接受的人,没有想到的时候,是一种效果。 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之后,那就另当别论了。 同样的招数,在短时间之内连着用两次,就很有可能会用力过猛。 回艺实实在在地被明星恶心到了。 也真真实实地感觉到自己正在被套路。 男孩子,还是应该要有点心理阴影,才能学着长大。既然明星自己都承认了,回艺不介意给【被使用非法手段】的事情,来个盖棺定论: 就你现在的这个说话方式,连我见了都想上手揍,也不能怪有那么多人,想要对你使用非法手段了。 大招放空了,连招压根就没有连起来。 物极必反,损失惨重。 可明星是谁呢? 他现在是破罐子,连生命体都不算,哪会觉得有没有面子? 明破罐连一秒的停顿都没有,直接把自己的右手再一次递到了回艺的面前。 真诚而又笃定地说:那要不然你上手揍揍看?光有想法却得不到满足,也是很有可能会留下心理阴影的! 又来! 明明她才是手控。 明明她才是对明星的手想入非非的不法分子。 这么好看的一只手,为什么好好的人类美手博物馆不待,非要在她的面前晃悠,弄得回艺心猿意马,一门心思,想要把博物馆的展品偷盗回家。 这和教唆犯罪有什么区别? 这和钓鱼执法有什么区别? 回艺不自觉地把手神了过去。 就在和梦寐以求的手,即将碰到一起的,那0.001微妙。 回艺猛地收回了手,摸着自己的头发,故作镇静地顺着耳朵边上,慢慢放下。 就好像她刚刚根本就没有伸过手。 就仿佛她只是想要整理被海风吹拂过的秀发。 我麻麻说,打人是不对的。回艺用了那个时候刚开始流行的港台腔。 比手比不过,比嗲的话,回艺还是有足够的自信的。 再怎么样,十八年的洋娃娃,也不是白做的。 更何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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