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宠千娇在八零[年代]_第27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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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鱼之外,有时还有各种从山里得来的野货,也会一并拿去卖。

    陈默最近上山砍木头时,挖到不少冬笋,留了一些给媳妇和自己吃,其他的今天顺道去县里卖。

    两人先去相馆拍照,给了加急钱还需要等几个小时,于是他们要在县里留一个上午。

    陈默背着一大袋冬笋,跟董思思去了天海国营饭店,让她先坐着,他去找饭店经理陆和平。

    饭店每天都要收购各种食物,而陈默是捕鱼好手,人又老实,交的鱼个大肥美,要是碰上饭店忙不过来,还帮忙把鱼给处理好,刀工干净利索,所以经理和厨师们都很喜欢这小伙子,优先收他卖的货。

    只是今天不巧,在陈默来之前,饭店刚收了一批冬笋,陆和平见他还带了媳妇过来,更加不好意思了:“这样吧,小陈,你去隔壁石湾宾馆那儿,就说是我介绍过来交冬笋,他们会收的。”

    陈默知道,平时陆和平优先收他的鱼,已经是很大的关照了,多少人想给国营饭店交鱼交菜,饭店都不收,所以他仍是很感激陆和平:“谢谢陆经理,我这就过去一趟。”

    于是,董思思留在这边等陈默,陈默背着冬笋出去跑一趟。她点了两碗糖水,让服务员先上一碗,剩下一碗等陈默回来再上。

    这边她正吃着,饭店外面忽然一阵纷乱的人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围了许多人。

    这样会影响饭店营业,陆和平出去看了一下,没多久后一脸凝重,快步地往董思思那边走:“小陈媳妇,小陈他碰到麻烦了。”

    *

    与此同时,天海饭店外的马路被围得水泄不通,人群中,一辆三轮车侧翻,汽水瓶子散了一地,一名四十来岁的大叔痛苦地躺在地上,刚吐了一口血,嘴角的血迹在脸上糊开,显得触目惊心。

    陈默皱着眉,半蹲在地上,伸出的双手还没收回来,僵在空中,衣袖上甚至还被大叔的血溅到。

    “那躺在地上的不是李老板吗?”

    “是的咧,踩三轮的时候拐弯太急,翻车咧,这小伙子好心想扶李老板,但力气太大了,把李老板捏吐血了。”

    “太扯了吧,怎么可能捏吐血?别是李老板自己原来有什么毛病。”

    “哎呀,这……李老板还刚开了个汽水经销部,赚了大钱,怎么就出了这事儿?”

    “现在没人敢碰呐,万一有什么冬瓜豆腐,都不知道算谁的了,这小伙子,倒霉呐!”[注]

    第13章

    受伤的大叔疼得脸都白了,没人敢移动他,附近的巡警看到人群聚集,过来查看,发现有百姓受伤,立马打算把人抬上巡逻车送医院。

    巡警简单地了解过情况,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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