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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上面,似乎并不很痒,只是看起来有些滑稽。又过了两天,疹子就差不多退干净了。回过头来看,短短几天里的事情对我来说好像有一年那么长。原本以为是场灾难,却也不过就是小朋友当中最常见的流行病。可能有一天,我也会不以为然地对Caresse说,不要紧的,不过就是玫瑰疹而已。 住院的那几天,我延长了假期在病房照顾她。她烧退之后,就回到Park Avenue的那个家里去了,那个礼拜她归Lyle带。不管她在哪里,我还是每天去看她。多数是下班之后,有时还加上午休的一小时。但不管是几点钟,我总会碰到Lyle,可能他也因为Caresse的病修改了自己的时间表吧。他既没说我不该来,也没表示欢迎,表现的就好像理所应当,我们两个就应该在那里,一切只为了那个小朋友高兴。 又一个周末来临,交接小孩的时候,我们又匆匆见了一面。那个时候,我们刚刚开始实行一种新的交接办法。因为Caresse慢慢懂事了,为了让“交接”显得自然一点,每当那个时候,我们总是约在公园、游戏场,餐馆或是售卖玩具的商店,就好像mama带宝宝去玩,玩累了爸爸带宝宝回家,这个样子。所谓专家告诉我们,很多有小孩的离婚家庭都是这样做的。虽然在这个离婚家庭,更多的时候,是mama和保姆在交接。 那天天气不好,我们约在麦迪逊大街的一间玩具店里。出租车只能停在街对面,下车穿过马路的时候,我就看到他们了。贴满动物图案粘纸的橱窗玻璃后面,Lyle就站在那里,Caresse在他身边,两只胳膊抱着他的一条腿,抬头看着他,好像咿咿呀呀的在跟他讲话,口水蹭在他裤子上,他很开心的笑起来,用手里一条纱手帕帮她擦掉。 我推门进去,他看到我,低头对Caresse说:“看,妈咪来了。” 小姑娘朝我挥手,冲过来要我抱,我抱起她,问Lyle:“她刚才在跟你说什么?学会什么新词了没有?” “她说,今晚我们跟妈咪一起吃饭好不好?”他说,在我开口之前补充,“我们三个。” “恐怕不行,我还有事情要做,”不字脱口而出,理由却还没编好,晚上我要带Caresse,不可能去加班、剪头发或是看电影,说出来也没人信,“我是说,我跟别人约了吃晚饭。” “好的,没事。”他没看我就回答。 给Caresse买了一套四只森林小伙伴玩偶之后,我们从店里出来,拦下一辆出租车,告别分手。我坐上车,Lyle把手里那个装宝宝用品的大包交给我。那是一个黑色的四十五公分宽的大手袋,曾经是我的过夜包,结婚之前要是在他那里过夜,我总是带着这个el的羊皮大口袋。那个尺寸,我拿着像个旅行袋,他拿似乎更合适……我一路胡思乱想,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那么多以前的事情。也不能确定,哪些事情是他故意要我记起来,哪些是我自己想要去回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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