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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可做。我足不出户,有的时候甚至整天都不拉开窗帘,酒店房间的窗帘总是有一层遮光布,密密实实的把所有光线挡在外面,房间里就永远像是黑夜里一样。有的时候,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问自己,如果Lyle还要我回去,我会回去吗?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答案。直到有一次,突然间,我的所有想法和感觉就像摆面前似的清晰可见——即使这所有狗屎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没有别的女人,没有诉讼,他也没有抢走我的孩子,我也不会回去了。 的确,我从来都不清楚结婚到底应该是怎么事,但是幸福,我要的幸福肯定不是我们两个之间的那种样子。我有了一种类似顿悟的感觉,也许不适合婚姻的并不是他,而是我。总有科学家试图说服人们,热恋中的多巴胺和血清胺维持不过几个月,而我,绝不能忍受在那之后可有可无的关系,和平淡的感觉。 81)筹码 我在床上躺到中午,破例没有叫送餐服务,起床去街角的餐馆吃午饭。一个人,没有工作没有爱人没有朋友没有Caresse。在黑暗里呆得久了,秋天明媚的阳光让我睁不开眼睛。我决定不能让自己继续那个样子。那个下午,我去剪了头发,做了指甲,给Caresse买了几件天穿的衣服,然后跟她在公园的草地上玩了一小时,用手机拍了许多我们俩的合影。快到傍晚的时候,接到领事馆的电话,我补办的护照做好了,办公时间随时可以去拿。 回酒店的路上,我拨了Nick的电话,说过“你好,最近怎么样”之后,两个人都有点尴尬。 “明天帮我去拿护照好吗?我知道你每天晨跑都跑到码头那么远。”我说。 “不是那边的码头,”他回答,声音听起来很严肃,“不过如果你请吃晚饭,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没问题。” 我笑起来。 他停了一下,说:“那天的事情,我想说对不起,我跟Greg谈过了,会有影响。” “接受道歉,肯定会有影响,”我说,“但我想让你知道,这还是第一次男孩子为我打架,所以,谢谢你。” “接受感谢。”他回答。 于是,那天晚上我请他吃饭。第二天他跑到十二大道和西四十二街交界处的中国领事馆,帮我拿了护照。午饭的时候交到我手上。签收单据的存根联夹在护照里面,上面的签名是他的中文名字,写得很大,笨笨的样子。那个时候,我们正坐在他公司楼下的小餐馆等我们的午餐。我手举着那张蓝色的薄纸,念他的名字,想了想说:“好像‘地瓜’啊。”侧过头看着他,忍不住大笑起来。不知道隔了多久,我头一回笑得那么开心,像是完全忘记了自己还能不能回到从前无忧无虑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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