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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看一眼儿媳妇,最终用公筷给小夫妻一人夹了一块红烧排骨。

    他是先给季长善夹的,毕竟擒贼先擒王,他的儿子已经沦落成季总的打工人,将来是否生育农民的曾孙完全取决于季总。

    彭诉仁识时务,尽管在股份转让的战役中,他因默许丧失了父亲的绝对主导权,但他一没有公开表态同意转让,二没有主动低头让儿子回家,他还是一位保有父亲威严的俊杰。

    季长善不是彭诉仁肚子里的蛔虫,只感觉彭诉仁今天和蔼得过了分。

    她谢过公爹的排骨,啃了一口排骨rou,咀嚼中,往彭朗脸上斜去目光,他波澜不惊,慢条斯理地吃完整块排骨,说口味很好。

    彭诉仁颔首,彭朗给他的父亲也夹了一块排骨。他同彭诉仁谈起《江河报》的新闻选题,彭诉仁仔细听罢,因为儿子的请求,重获父亲的价值感。

    他摆摆老手道:“不是什么大问题,明天我约他吃顿饭,马上就能解决。”

    彭朗同父亲道谢,彭诉仁还没把那句“父子之间客气什么”说出口,饭厅的大门忽然被推开。

    石渐青站在门口,她穿一条深绿色的长裙,发髻精致,脸上挂着名媛微笑,慢慢走进餐厅。

    彭家别墅装了自主供暖系统,室温高达二十六度,季长善分明穿了一件高领毛衣,却不知怎地冒出鸡皮疙瘩。

    彭家父子的目光随石渐青转动,她坐到丈夫身边,扫视一圈桌上的残羹冷饭,笑问其他三人:“怎么吃饭了也不叫我?”

    第62章 吾乡 此心安处。

    石渐青第一眼望见彭诉仁, 是在十七岁,在巴黎。她是妓/女的女儿,在十八岁以前,她不知道这件事。

    她的父亲石先生做收藏家、做商人, 在当地享有盛名, 家里常摆流水一样的宴席, 宾客盛装出席,入了夜, 庄园灯火通明,西洋乐器聚在一起合奏, 厅里转着无数朵盛开的裙摆。石渐青是最受父亲宠爱的女儿, 在家里排行老幺,每次做宴席用的礼服,设计师上门, 石先生都会把最好的一位安排给小女儿。

    设计师拿软尺为客人量三围, 石渐青站在铜花框的立式镜前头,转着圈欣赏自己的体态。

    她喜欢嫩绿的一切, 于是在绫罗绸缎棉麻布中,挑选最漂亮的绿布。她这次想要波西米亚风格,裙子得做成大裙摆, 蜡染印花, 用粗布。

    石渐青的上流朋友们年轻、反叛,看见她穿上那条绿裙子,系上花头巾,嘴巴张成一个小圆。他们的父母都是老布尔乔亚,坚决反对和波西米亚为伍,吉普赛人四处流浪, 偷盗抢掠,无恶不作,怎么能玷污上流社会的文明?石渐青的朋友们赞美她既诱惑又天真,看似矛盾,实则是哲学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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