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娇女有毒_069 郁文才,我儿子呢?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069 郁文才,我儿子呢? (第2/3页)

相府,公开配的护卫,最少也有三十名吧?”

    “不是还有你吗?去,悄悄跟着郁文才,若是郡主的人打不过郁文才,你接着出手打,只要不打死,随你打!”玉衡淡淡说道。

    天佑嘴角抽了抽,他家主子一直是个不问他人之事的人,今天怎么这么热衷于关心郁府的事了?

    不,不是关心,而是,挑拨离间!

    故意挑动人家夫妻打架。

    而玉衡,则站在一旁看热闹。

    他家主子,啥时候有这个爱好了?

    ……

    长宁的静园。

    郁娇费了一番心思,总算是将长宁劝住了,不再去杀玉衡。

    又瞧长宁的脸上带着倦色,料想着,长宁昨天跟玉衡,一定战况激烈,便假说还有其他事要忙,想回翠玉轩去。

    长宁的确是累得不行,很想再睡会儿,郁娇说要走,她正求之不得。

    “娘送送你。”

    “不用了,我自己走。”

    母女二人正说着话。

    这时,便见辛mama大步朝卧房走来。

    “郡主!”老远,辛mama就沉着脸色,喊着长宁,又朝郁娇点了点头,“四小姐。”

    郁娇眸光一沉,“怎么啦,辛mama?”

    “丞相来静园了,就站在园子的门口,嚷着要进来。”

    郁文才?郁娇和长宁对视一眼,一齐看向辛mama。

    “他来做什么?”长宁冷笑。

    辛mama说道,“他说要进园子里,来看望郡主。”

    郁娇冷冷一笑,“把他轰走,不,打走!黄鼠狼给鸡拜年,一定没安好心!我娘有我看望呢,不劳他费心了!”

    “是!”辛mama点头,转身就走。

    “不,阿辛。”长宁喊住了辛mama,“让他进来,我正好有话问他。”

    辛mama惊讶地看着长宁,“郡主,让他进来的话,就看出郡主并没有疯,他那人可是个小人,一定会将郡主的事,嚷得全京城都知道,到时候,宫中那位知道的话……”

    “不是还有衡王吗?他就站着瞧热闹,任他人欺负我?”长宁冷笑。

    要是当年玉衡娶了她,她怎会有如今这些麻烦事?

    正德帝嫉妒玉衡的才华,所以,凡是和玉衡有关的,他都要抢上一抢,毁上一毁。

    不管是人,还是物,只要他能毁坏的,就一定会毁坏。

    当年,她喜欢玉衡的事,并不是什么秘密。

    所以,她成了正德帝报复玉衡的出气筒。

    长宁想到正德帝的歹毒,和玉衡瞻前顾后的退缩,心中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辛mama看了长宁一眼,点了点头,“……是。”转身走出去了。

    “娘,别担心,还有女儿在呢,哦,还有您女婿楚誉在呢!他若是敢欺负娘,我们绝对不会轻饶了他!”郁娇冷冷说道,“正好趁这个机会,休了他去!”

    “娇娇……”长宁看着郁娇,叹了口气,“不是娘不想休他,而是……”

    “娘。”郁娇说道,“没有什么而是!万一您怀上了呢?你不休他的话,这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

    长宁呆住,她怎么忘记了这回事?

    “娘,时间不多了,这一两个月内,必须休了他!”郁娇再三催促着长宁。

    “可是娇娇,如果他没有一个罪大恶极的罪名,娘是休不了他的。”长宁又叹了口气。

    郁娇眯了下眼,“娘是担心,宫里的那位,给娘下绊子?”

    长宁冷冷一笑,“他的确会那么做!”

    郁娇冷笑,“那就给他安一个罪大恶极的罪!”

    长宁愣愣看着郁娇,“安一个罪?”

    ……

    屋外,有人施展轻功,轻轻巧巧跳下屋顶,落在院子里,又脚尖一点,飞快跃上院中的一株大树上,藏了起来。

    蹲在屋中椅上的灰宝,此时正在闭目养神,被声音惊得马上睁开眼来,竖起了耳朵。

    嗯,熟人?

    那就继续睡吧。

    那人刚藏进树里,没一会儿,又有一人,踩着屋顶而来,落进了院子里,藏到一丛花木后。

    灰宝哧溜跳起来,朝那丛花木跑去,蹲在那人的面前,看着他。

    天佑:“……”

    有只猫儿看上了他?因为他长着一副旷世美颜?

    灰宝:“……”这是本宝宝见过的最丑的一个人类!

    钻进院中树上的是芦生。

    他眯着眼,盯着那丛花枝沉思起来,那是谁?

    一个护卫的装扮,是谁的护卫?

    他想出手去揪出那人,但这时,长宁和郁娇从屋中走出来了,芦生不敢出现了,静静地看着树下的一切。

    好在那人也不现身,将自己站成一棵树。

    ……

    郁文才以为,又会和以往一样,长宁的侍女不开门,不让他进去。

    但没想到,今天破了例,长宁的侍女同意了。

    辛mama冷着脸,看着他,“郡主有请丞相。”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