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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有些为难的看着周向南,“衣服剪裁适合高瘦的。只是人要是太黑,只怕,你是知道的。” 老板似是意有所指,徐可可听的似懂非懂。 周向南哪能不知她什么意思,大手一挥,“没事的,你找个会量衣服的,帮我送到医院。让弟弟先试试,实在他穿着不好看。我就让他穿自己的。这套,给我们家子安。我们家子安,你又不是不知道,衣服架子来的。放心吧,这两套衣服,我会让它们都上报的。肯定会给你宣传起来的。” 老板就是这个意思,高兴的拍手道,“那可太好了,周公子可是咱们上海的四美之一。 这衣服就是情侣款,俩人穿才更好看。他跟周小姐一起穿上这一套,我这套衣服肯定会风靡上海滩的。” 听他们说,徐可可不由想到陆涛,要是他穿浅紫色西服。想到他身上那无处安放的肌rou,将浅紫色的袖子撑的鼓起。徐可可不由抖了下,这衣服还真是,只有周子安这种小白脸才适合。 就在周向南结婚前。报纸上登了一条三百多字的启示,简单说,就是纪明恺与余思思小姐,相互爱慕,纪明恺先生感念她孤苦无依,为方便照顾她一生,在得到岳家唐府的支持后,决定在婚前纳妾。 并特意强调,此妾与妻不同,由纪家出资在外另设公馆安置。由于纪明恺有个小叔幼年就因病没了,所以余思思日后所出,将归到纪明恺小叔那房。也算是让他小叔后继有人。 这启示一经登出,引起一片哗然。纪明恺因为上次周少秋的事,就已经被许多人不齿。可那只是他的风流轶事。 可这一次性质全变了。本身民国就已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好多文人也另觅新欢,可对外全是登报先与原配离婚,再登报娶新人的。哪怕原配还在老家,替他们照顾家里的老人,离婚并不离家。但是对外,却是一定要说自己已经离婚了。这是对新妻子的尊重。 像纪明恺这样的,还是太少见了。这是许多进步文人接受不了的。于是报纸上开始口诛笔伐。用周子安的话,这帮子文人,别的本事没有,拿笔杆子骂人,却是花样百出,没有词穷的时候。 纪明恺这些日子就躲在,他给余思思买的小公馆里面。 “明恺,”余思思看纪明恺拿书盖在脸上,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就知道他在假寐。她坐到床边,又娇声唤了句,“明恺!” 将书从他脸上取下,果然见他瞪着双眼,虚无的不知看到哪里去了。“刚才梁太太又打电话来了。明恺,要不,还是把那首饰卖了,换成钱给他吧。” 纪明恺蹭的从床上坐起,吓了余思思一跳,“为什么女人沾上钱就这么庸俗。你每天除了钱,钱,钱,还有别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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