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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3) (第3/3页)
不然就这么走火入魔太不值了。 圣人的走火入魔,那可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了,而且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他又得去紫霄宫中待着。 那种滋味通天可着实不想再这么体验一次了。 空无一物,混沌之中。 心没稳下来,脑子都快炸了。 通天紧握着拳头,半响后,转过头,直接闭关去了。 此刻,混沌之中,老子同样的深吸了一口气。 内心着实有些繁杂,而重点就是 元始脑子是不是已经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着写着,我还想再写一本洪荒文orz 以及今天有第二更。 第39章 放过女装 对于世界的另一头, 到底发生了什么,樊柒樊柒并不知道。 也跟他没什么太大关系。 樊柒直接同梧渊踏上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樊柒第一次知道平常自己走的都是那都是人行道,而现在是上的才是高速路。 云层之上, 地下的东西就如同蚂蚁一样。 如果不是做鬼之后眼神比较好, 怕是也看不清什么东西了。 其实樊柒还真没有飞这么高过, 原因无他, 实力不允许他这么做。 虽然鬼这种东西摔不死,但是黑天看下面那就是一团黑, 若是村落城镇,还好点,也算是夜景,而站在这个角度来说,城镇也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在一个过高的角度看下面,那就是地势了。 还是平面图的那种。 迎风吹过, 袖子飘动,里衣的红边竟是因为衣服系的并不是那么紧的缘故,也能看到了。 樊柒目光从地上收回,到自己旁边的梧渊的侧脸。 正巧梧渊也转过头看了眼樊柒, 抿了抿唇, 四目相对,眼神格外专注。 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场面很是安静。 说起来,梧渊长得还是挺好的。 面无表情的时候, 就很男神。 当然, 平时也是很男神的。 就目前为止,不得不说, 梧渊是樊柒见过长得极其好看的那一类,地府没多少人能比的,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那几个也是比不了。 当然后者,现在已经身死道消了。 随身自带着一股子冷气的样子,容易让人不寒而栗。 这大抵就是玄幻的好处。 夏天自带空调,或者根本不需要空调,身体可以自动调温。 就很神奇。 如果按照唯物主义的话,着实在科学的方面解释不了很多东西。 当然,在玄幻世界里面,疯狂用科学解释,不是天才那就是疯子。 而樊柒不是天才,也不是疯子。 自打成为地府公务员起,樊柒就彻底放弃了唯物主义。 樊柒的那些东西,现在已然都被梧渊收走。 樊柒看着梧渊的袖子,内心下了一个决定,他以后也要试图学习一下神奇的袖里乾坤! 如果能学的话,或者说有机会学的话! 如今备用的也漏了,而且修起来比较困难,如果真的修一下的话,那性价比可以说,还不如再找一个呢。 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按照这个速度总漏,那他就是一个人形的金山也经不住这么败家,况且他还不是呢。 别问,问就是穷。 真的穷。 在这么下去,媳妇本都快要没了。 比如说买一个真兵马俑。 可是攒了好久了,至今天也不过是三分之一。 这个大型手办,就也很想拥有。 鬼市上大多所谓的真品,本质是批皮货。 的确是真,你还挑不出来,但是和本质是不同的! 原装正品还是应该要去找本人,换句话说手办也是见真人的门票。 手办很重要,活体真人更重要,哦不对,鬼魂状态。 万一哪天去投胎了,又或者定性了,那可就是想见也见不到的了。 小七,你想学这个?梧渊见樊柒盯着他的袖子开口道。 樊柒眼睛一亮,直接点了点头。 梧渊看着樊柒这个样子,微微思虑了一下,随即趁势一本正经的开口道你把那个东西给我,我便教你。 什么东西?如果是我有的,就算你不教我我也肯定给你。樊柒抬手直接拍了拍梧渊的肩膀。 梧渊满意的勾了勾嘴角,随即开口道就,那个酒鬼给你的女装。 你为什么还要记得这一茬?! 如果真的那么喜欢,为什么不也要一笔! 而且之前完全没有看起来像是喜欢李白的样子啊! 不就是一个法术么?! 有李白的亲笔重要么?! 没有! 老婆本算什么?有李白的亲笔字迹重要么? 也没有! 综上所述,不学的话他就赚大了。 所以,要不要学? 不学了!樊柒坚定道! 刚刚谁说的,就算没有这件事也会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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